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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银行关闭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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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近年不少银行关闭其地区分行,对地区居民(特别是老弱伤残人士)造成极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及渣打银行(香港)在过去五年内关闭的分行的下列资料:

               银行名称
地区         分行地址    关闭日期
──         ────    ────
中西区
湾仔
东区
南区
油尖旺
深水埗
九龙城
黄大仙
荃湾
观塘
大埔
元朗
北区
屯门
葵青
沙田
西贡
离岛

(二) 有否要求银行在关闭其地区分行前,评估此举对当区老弱伤残人士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采取措施,确保银行关闭其地区分行后,当区老弱伤残人士仍可享用基本的银行服务;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认为不宜提供上述关于个别认可机构营运的资料。不过,该局提供一个附表(表一),显示在过去五年由问题所述的四家银行及其他银行开设和关闭的分行的总数。此外,金管局会把张超雄议员索取资料的要求转达有关银行,并会请这些银行考虑直接向立法会提供资料。

(二) 开设或关闭分行,属于银行的商业决定。银行可能会考虑的因素包括客户的需要、银行的业务策略,以及经营分行的成本,后者最终会影响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的成本。根据《银行业条例》,金管局的职能是促进银行体系的整体稳定和有效运作。除了为进行审慎监管外,金管局并无权限,而且事实上也认为不宜订定具体规范,要求银行在作出商业决定时遵从。不过,金管局鼓励银行在关闭分行时考虑对客户的影响,以及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客户造成的不便。安装自动柜员机作为替代安排,以及在关闭分行前预先通知客户,是这类措施的一些例子。

(三) 虽然银行按照商业原则运作,但我们一直鼓励银行在经营业务时顾及企业社会责任,并充分考虑市民的需要。关于这方面,我们知道,香港大部分的零售银行都豁免对领取社会福利金的客户征收维持银行帐户的费用。电子银行服务既经济又普遍。有一间大银行也采取了措施,为长者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更易使用的自动柜员机服务。如领取福利金而行动不便的长者及伤残人士并无亲友为他们从银行提取款项,社会福利署会作出特别安排,每月把现金交付这些受助人。

  银行业一直积极考虑如何把分行关闭对市民的影响减至最少。香港银行公会已成立专责小组去研究该问题,稍后会与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讨论有关结果。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