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七题:二零零五年美国《预防并调和税收增长法例》
**************************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宝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

问题:

  美国总统上月十七日签署《预防并调和税收增长法例》(Tax Increase Preve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Act)。根据该法案,可扣税的房屋开支上限被大幅调低,大大加重了在港美国公民的税务负担。部分雇用美国公民来港工作的公司及在港居住的个别美国公民对此表示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该法例如何影响香港作为美国公司的区内基地及美国公民的工作地方的吸引力;若有,研究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把这些公司和个别人士所表达的关注转介美国政府;及

(三) 有否打算向美国政府作出申述,要求美国政府考虑把香港视为该法例条文所订房屋开支偏高的海外司法管辖区,从而令有关的美国公民获调高可扣税的房屋开支?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们并没有就二零零五年美国《预防并调和税收增长法例》对香港作为美国公司的区内基地及美国公民工作地方的吸引力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任何正式研究。据悉,该法例旨在更改有关扣减外地房屋开支的计算公式,适用於所有在美国以外地方居住的美国人,而非特别针对在香港居住的美国人。根据我们的初步观察,香港作为美国公司所开设和投资的区内基地及美国公民工作地方的吸引力,不会因为该法例而遭削弱。香港的竞争力系於法治、有效率的政府、资讯的自由流通、先进的基础设施,以及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些都是香港能跻身全球最佳营商和投资城市前列的基石。香港的吸引力不会因为该法例的制订而改变。

(二) 据悉,有些在香港的美国商界人士已参加访问华盛顿的亚太区美国商会代表团。该代表团会与美国国会议员及美国政府官员会面,讨论该法例对在海外居住的美国人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香港政府在现阶段无须与美国政府商讨该法例对在香港工作的美国人的影响。

(三) 我们虽然没有就该法例向美国政府提出任何意见,但会密切注视该法例在美国的发展情况。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