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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政府落实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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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就政府落实五天工作周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为实施五天工作周而由下月起在星期六停止提供某些柜台服务,会对他们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考虑调整有关公务员的上下班时间,以期进一步延长已计划在星期一至五延长的柜台服务时间;若有考虑,请告知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顺应民意,维持在星期六提供有关服务?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落实五天工作周的大前提,是必须维持政府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率。政府会恪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 不涉及额外人力资源;

  * 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

  * 不削减紧急服务;以及

  * 在星期六维持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

  在第一阶段,即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后勤办公室、提供内部专业/行政服务及若干政府服务的办事处,会在星期六停止办公。改行五天工作周后,我们会延长平日的办公时间,以充分补足星期六所损失的办公时数,每星期的总办公时数甚至会稍为增加。具体来说,在第一阶段改行五天工作周的政府办事处每天的办公时间普遍延长四十五分钟至一点五小时。一些部门会在午膳时间维持服务,或进一步延长某个工作天(例如星期一或星期五)的办公时间,以切合服务对象的需要。除此以外,我们会提供或加强互联网服务、收件箱、其他缴费方法等,方便市民进行政府事务交易。这些措施旨在把推行五天工作周对大众所带来的不便减至最低。为了维持延长办公时间的服务,员工会因应规定工作时数和实际运作需要,按轮值表的交错工作时间上班。

(二)政府在决定哪些服务会由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星期六停止提供之前,已审慎考虑有关服务的性质和使用率,以及其他提供服务的模式。在适当的情况下,部门也有谘询有关的客户联络小组、谘询委员会,或服务对象的行业代表对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意见。我们评估在星期六停止提供若干服务,对公众影响轻微。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市民无须亲身前往各政府办事处获取服务。五天工作周由二○○六年七月起实施后,各局及部门会在八月就运作情况进行检讨。若有需要,各局及部门会考虑因应服务对象的意见及新的服务使用情况,就服务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模式作出适当的调整。



2006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