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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求职者须慎防求职陷阱和注意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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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提醒正在寻找工作的离校生和暑期求职者慎防求职陷阱,并须留意有关的劳工法例保障及职业安全知识。

  劳工处今日(六月六日)联同警务处及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提醒这类求职者须注意的事项。

  高级劳工事务主任(就业资讯及推广)刘仁权说:「离校生和暑期求职者寻找工作时应持平实态度,时刻保持警觉,如遇到可疑的招聘广告,尤其是一些强调无需技能或学历,但薪酬优厚的职位时,应加以提防。」

  他说:「他们必须清楚并接受所有条款,方可签署合约。他们亦不要接受可能涉及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工作。如雇主要求求职者先支付登记费、行政费等费用,或支付现金作训练用途、购买货物或投资时,求职者应审慎考虑。」

  「如有疑问或困难,他们应立即谘询父母、教师或向有关机构如警务处和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署理高级劳工事务主任(劳资协商促进)梁乐文则强调从事暑期工的雇员亦受到《雇佣条例》的保障。他说:「受《雇佣条例》保障的雇员,不论其工作时数,都可享有条例所赋予的基本保障及福利,例如工资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和法定假日的给予等。」

  他并提醒求职者任何雇佣合约的条款,如有终止或减少《雇佣条例》所赋予雇员的权利或保障,均属无效。此外,雇员在工资期届满或雇佣合约终止后七日内应获发工资,如被拖欠工资,应尽快到就近的劳资关系科分区办事处求助。

  警务处和消费者委员会的代表在发布会上讲述了一些常见的骗案,如「空壳公司求职骗案」、「层压式『种金』骗案」、「模特儿诈骗案」和「伦敦金骗案」等,提醒求职者慎防堕入求职陷阱。

  副总职业安全主任(推广)任剑祥亦提醒求职者应注意职业安全及健康,避免发生意外。他说:「求职者在接受工作时应量力而为,对工作环境要多加留意,识别潜在危险,更要遵从雇主提供的安全指引。」

  他指出涉及暑期工的常见的工作意外包括与物件碰撞受伤、被手工具所伤,以及被灼热表面或物质烫伤。

  任剑祥说:「在饮食场所工作可能需要站在湿滑的地面上工作、使用尖刀或接触炙热的煮食器具,故此必须加倍小心,避免受伤。」

  「离校生和暑期求职者由於缺乏经验及没有接受过正式训练,不宜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如操作木工、危险机器或处理化学品等。」

  根据法例,未满十八岁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机械推动的起重机和负荷物移动机械,亦不可担当起重机的讯号员。他们亦不可在吊船上或进入密闭空间工作。法例亦禁止未受过训练的十八岁以下人士在地盘工作。

  劳工处已印备多份小册子介绍职业陷阱、劳工法例及职业安全,小册子可在劳工处各分区办事处索取或於劳工处的网页浏览下载,网址为http://www.labour.gov.hk/public/index.htm



2006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