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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保持香港的区内经济发展龙头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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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六月七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保持香港的区内经济发展龙头角色的议员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何钟泰议员动议,内容为:「为确保香港能够继续保持区内经济发展龙头的角色,本会促请政府尽快手研究香港未来经济发展的长远路向及策略,以制订相关的政策;此外,本会亦促请政府增加对本港基建设施的投资,特别是跨境交通网络方面。」

  林健锋议员、郑家富议员、陈鉴林议员及汤家骅议员将分别就何钟泰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亦会辩论一项有关监管一手私人住宅物业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由李柱铭议员提出,内容为:「虽然政府现时对证券及期货市场订有严谨的监管法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但物业市场的交易却缺乏针对性的监管法例,本会促请政府:

(一)向立法会提交《未建成住宅物业销售说明条例草案》,规定发展商就公开发售的未建成住宅物业提供售楼说明书,当中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位置图则、楼面平面图、楼面面积、装置及粉饰、泊车位、政府租契的主要条件、公契的主要条款、保养期、落成日期、斜坡维修、价目表、发售单位的数量、按揭及付款计划资料,以及所须缴付的其他费用及收费,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制订监管出售一手私人住宅物业的法例,禁止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以及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等市场失当行为,以提高物业市场的透明度,并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发展;及
  
(三)由於物业展销活动场面日益混乱,容易造成令准买家易於被误导及欺骗的环境,与地产业界共同制订有关物业展销活动的指引,并研究设立一手私人住宅物业合约冷静期,给予买家时间决定最终是否购买有关住宅物业。」
 
  此外,单仲偕议员将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把於2006年5月1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6年广播(调整牌照费)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06年7月5日的会议。

  另外,保安局局长亦会根据《区议会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2006年5月9日作出的《2006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http://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则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



2006年6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