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优质教育基金宣布新一轮申请结果及新申请办法
*********************

下稿代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发:

  优质教育基金(基金)受托人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法团应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委员会)的建议,批准拨款合共约一亿六千八百万元,资助第九轮申请的555项计划。

  在获批准的申请中,有291项是与「照顾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促进学校与持分者的伙伴关系」及「发展配合课改的学习评估」等优先主题或其他教育措施有关的计划,其余264项则是有关提升资讯科技基础设施的计划。

  委员会主席彭耀佳今日(六月二日)宣布申请结果时说:「我们收到不少有关优先主题的拨款申请,这些项目旨在促进不同学习需要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以及开发评估方案和工具,以配合课程改革及学校课程的学习目标。」

  彭耀佳续说:「其他创新的计划均能切合教育界当前的需要,例如其中一个计划旨在透过工作坊和辅导服务,加强教育工作者对工作压力的认识及处理压力的技巧。另外一个计划则透过训练和治疗,帮助沉迷於互联网的学生,以正确的态度使用电脑。」

  彭耀佳指出,基金将由二○○六年九月起全年接受申请,以期减轻教师的工作量。评审程序将予以简化,如所申请的拨款额不超过二十万元,审批程序可於三个月内完成。

  有关资助的计划范围方面,申请人可以过往曾获基金资助的计划为本发展新的计划,或如以往般申请推行创新的教学计划。此外,申请人也可就基金按当前教育需要而定出的主题提出多一项申请。下学年的特定主题为《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和《关顾学前儿童》。

  学校申请人日后在申请获批准前,须提交获校董会或法团校董会通过的文件,以证明建议的计划符合学校发展的需要,而教师亦能应付相应的工作。所有申请必须透过「网上计划管理系统」提交,新申请办法的详情将於二○○六年九月一日上载於基金网页(http://www.qef.org.hk)。

  申请人应注意各项申请条款及指引。在第九轮申请中,有部分申请计划的预算过高,而预算项目又欠缺充分的支持理据。为此,委员会特别提醒申请人,应严格奉行节约原则,务求计划合乎成本效益。此外,一些申请书的页数亦超出上限,日后这类申请将不获受理。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拨款五十亿元设立基金,旨在支援社会各界自发推广优质教育的计划。基金自成立以来已资助6357项计划,拨款总额约三十四亿元。截至二○○六年二月底为止,基金的结余款项约为五十四亿元。



2006年6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