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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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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今日(五月二十二日)以邮递方式,把二○○六年三月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成绩通知书送交各考生。

  在二○○六年三月举行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参加英文科评核的考生有2,069人,另有1,800人参加普通话科评核。其中1,196(57.8%人)报称是英文科教师,925(51.4%)人报称是普通话科教师。

  二○○六年三月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结果如下:

英文科试卷:
──────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953           815 (85.5%)
写作      1,330           610 (45.9%)
聆听       946           703 (74.3%)
口语      1,233           456 (37.0%)
课堂语言运用*  437           405 (92.7%)

       报称教师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的报称教师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379           282 (74.4%)
写作       648           249 (38.4%)
聆听       385           232 (60.3%)
口语       582           173 (29.7%)
课堂语言运用*  437           405 (92.7%)

普通话科试卷:
───────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1,010           541 (53.6%)
拼音       998           500 (50.1%)
口语能力    1,050           397 (37.8%)
课堂语言运用*  458           391 (85.4%)

      报称教师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的报称教师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365           161 (44.1%)
拼音       355           145 (40.8%)
口语能力     410           135 (32.9%)
课堂语言运用*  458           391 (85.4%)

(注:*由于课堂语言运用只供在职教师报考,因此每科的「考生人数」与「报称教师人数」相同。)

  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发言人表示:「截至二○○六年五月,在12,382名英文科教师及5,891名普通话科教师中,分别有10,838名及5,234名教师(两者均约占总数九成),已透过不同途径全面达到语文能力要求。」

  「在二○○五/○六学年结束时,绝大部分学校均有足够已达标的英文科教师,只有极少数学校计划在来年度聘用一至二名新任英文科教师,任教英文科。而本地师资培训机构,将有266位拟任英文科教师毕业,可为学校提供充裕的达标英文科教师。」

  发言人续称:「根据语文能力要求政策,从二○○六年九月起,所有在职的英文科/普通话科教师须达到语文能力要求才可继续任教该语文科。希望各校校长再次检视教师人手调配,确保在二○○六/○七学年,所有在职的英文科/普通话科教师均达到语文能力的要求。」

  考评局于今日以邮寄方式,把成绩通知书发给个别考生。预计考生可在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收到通知书。若考生在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仍未收到有关通知,可与考评局联络(电话:2239 2771)。

  评核报告将于二○○六年六月底在考评局网页(http://www.hkeaa.edu.hk)及教统局网页(http://www.emb.gov.hk)发布,报告分析考生的表现,并说明考生表现出色的强项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学校及师训机构参考。另外,评核试卷、聆听评核光盘、建议答案及评核报告,亦将于二○○六年六月底发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绩,可于评核结果公布后的七天内(即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三十日)办理申请手续。提出覆核成绩者,将会在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或以前接获覆核结果。

  至于未能在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以前达到语文能力要求的英文科/普通话科教师,假如有意在日后任教该语文科目,仍可透过评核或豁免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从二○○六/○七学年开始,每年将会举办教师语文能力评核一次。下一次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将于二○○七年二月举办,有关细节将于二○○六/○七学年的通函内公布。



2006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