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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吁私营安老院舍提高收费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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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今日(五月十五日)出版的《选择》月刊中公布有关私营安老院舍收费的调查报告,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鼓励安老院舍积极考虑消委会的建议,在合理及可行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其收费的透明度,以加强消费者对私营安老院舍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私营安老院舍的市场竞争力。

  发言人表示:「很高兴消委会接纳社署早前的建议,与社署合作进行有关私营安老院舍收费的调查,是次调查所得的资料,相信有助消费者更清楚了解本港私营安老院舍的收费、服务及选择私营安老院舍时应注意的事项。」

  发言人解释,私营安老院舍以商业模式经营,其收费按照自由市场规律自行厘订,情况与其他以商业模式经营的行业无异。虽然私营安老院舍的收费水平及项目并不受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务处(牌照处)规管,但牌照处仍要求安老院舍,在合理及可行的情况下就其收费资料及原则保持高透明度。

  发言人强调,《安老院实务守则》(守则)要求安老院舍向住客及其家人、亲属、监护人或保证人清楚解释住院费用、其他收费、可获得退还的费用及付款程序。守则亦建议院舍要求住客及家人等签署同意书,以表明他们清楚明白及同意各项须缴付的费用。

  至於如何防止安老院舍侵吞院友私人财物事宜,社署守则有就安老院舍代为管理长者财产时应遵守的程序提供清晰的指引,要求安老院舍必须在住客及其家人等的同意及授权下,方可代住客存放或持有财物或财产。

  此外,除非安老院已设立并执行妥善的监察机制,防止有关帐户被滥用或出现争议,否则安老院职员不能私自动用及提取住客银行帐户内的款项,以支付住院费用及其他收费。

  为了提升长者及有关人士对保障长者个人财产及防止虐老的认知,社署及多个非政府机构已推行及将推行一连串的培训工作,包括为管理阶层人员及照顾员举办有关对长者被侵吞财产的认知及有关保障法例的知识的座谈会;派发宣传单张及影视光碟,分别介绍不同的虐老形式,包括侵吞财产。

  发言人说:「社署已於今年五月初,向私营安老院发出通函及《安老院舍处理长者住客财物及收费指引》,并夹附消委会发出的《良好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以进一步提醒经营者遵从守则的相关要求,及鼓励参照消委会提出应用於服务行业的收费原则及指引。」

  有关报告内提及的两宗投诉个案,社署会向消委会进一步了解详情,并作出跟进。
 
  社署会继续与安老院业界代表/组织定期会面,就安老院持续改善服务质素及牌照要求等进行商讨。社署亦会与消委会继续合作,互相通报及转介有关安老院收费及服务质素等投诉。

  发言人提醒安老院舍的住客及其家人,如发现有安老院舍违反有关守则,可向社署牌照处或消委会举报。社署牌照处的投诉热线为2961 7211 及2834 7414。




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