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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待批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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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五月八日)说,该署於四月份发出一份涉及一千四百六十六个住宅单位的预售楼花同意书。该个位於荃湾的住宅项目预计於二○○七年九月前落成。

  截至二○○六年四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十一份,而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的申请则有七份。这些申请当中,有六份是於本年四月提交。

  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五千三百六十六个单位,其中两项申请涉及六百六十三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六年落成;其余九宗涉及四千七百零三个住宅单位,预计分别於二○○七年及二○○八年落成。

  另外,该署正处理三份住宅单位的转让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二千六百五十六个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六年四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关个别发展项目的发展商、律师、认可人士(包括公司名称)、主要承建商、以及下列资料(如适用):发展商母公司、按揭银行、提交承诺书之银行及融资人,可以透过热线电话索取传真资料,或浏览地政总署的网页。这些资料亦会载於售楼书、印刷刊物的广告和个别发展项目的网页内。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及管理费按金等资料,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毋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6年5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