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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加强区议会角色和职能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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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及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在二○○一年中提出的加强区议会角色和职能措施的实施情况,政府曾在本年三月一日的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议员的质询。政府可否就该答覆向本会提供下列补充资料:

(一)於当局正研究和跟进各区议会在过去三年所提出的195项关於地区文康设施和服务的建议,请按区议会分列该等建议的内容及未能即时落实的详细原因;

(二)鉴於当局表示就各区议会在过去三年所提出关於地区市政设施和服务的建议,有十三项会视乎资源情况而予以考虑及不时检讨,另有十一项则未获采纳,请按区议会分列该等建议的内容;

(三)过去三年,十八区区议会秘书处所接获由政策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电子复本的名称;

(四)请按区议会列出以下资料:自本届区议会会期开始以来,各政策局局长及部门首长分别与区议会议员会面的次数,以及标示当中哪些是区议会会议;

(五)鉴於现时乡郊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及市区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的主席均由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担任,为何当局不实施其二○○一年的建议,由区议会主席或区议会议员担任该等委员会的主席;

(六)现时没有区议会议员出任成员的分区谘询委员会的数目、名称及没有区议会议员出任该等委员会成员的原因,以及当局有否订定计划及时间表,将分区谘询委员会的区议会议员成员数目的百分比提高至特定指标;若有,相关指标为何;及

(七)现时由区议会议员担任主席的分区谘询委员会名称、其他分区谘询委员会名称、为何有分区谘询委员会并非由区议会议员出任主席,以及当局有否订定计划及时间表,使所有分区谘询委员会均由区议会议员担任主席?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关於区议会在过去三年所提出的建议,当中现正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和跟进的195项建议概列於附件A。

(二)至於有关地区市政设施的建议,当中有13项会视乎资源情况而予以不时检讨,另有11项则因得不到有关各方支持或不符合现行政策而未获采纳。这些建议的详情载於附件B。

(三)在过去三年,政府决策局向各区区议会秘书处发出的两份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电子复本,分别为政制事务局所发出的《2002年选举条文(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及民政事务局所发出的《足球博彩规范化:未来路向》。

(四)自二○○四年一月本届区议会会期开始以来,决策局局长和部门首长与区议员一共进行了160次会面,其中60次为区议会会议;有关的详情载於附件C。

(五)关於乡郊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和市区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的安排,将於区议会检讨中详作研究。

(六)民政事务局辖下一共有213个地区谘询委员会,当中有11个并非由区议员出任成员。有关委员会的一览表载於附件D。

  这些委员会最初是以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形式成立,旨在讨论区内提供服务的情况。我们已因应情况所需,手委任区议员加入这些地区谘询委员会。

(七)在上述213个地区谘询委员会当中,由区议员担任主席的有110个,并非由区议员担任主席的有103个。有关委员会的一览表分别载於附件E和附件F。

  部分地区谘询委员会目前并非由区议员担任主席,主要原因如下:

* 有些委员会的主席是由委员会成员互相投票选出的;
* 有些委员会的现有成员中并无区议员。

  除以选举方式选出主席的地区谘询委员会外,如有机会,我们会考虑委任更多区议员出任这些委员会的主席。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