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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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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所订立的自由贸易协议,涵盖范围并不包括香港,日后内地货物可直接出口往东盟各国,因而会严重削弱香港作为内地转口港及经济贸易窗口的地位。此外,现时内地亦正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商讨订立类似协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内地与东盟订立自由贸易协议对香港的影响;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争取将香港纳入上述自由贸易协议的涵盖范围;若会,将於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现时当局有否与其他国家及地区商讨订立自由贸易协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中国与东盟自2003年起开始就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磋商,以期逐步减免货物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及开放服务贸易和投资。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完成了货物贸易方面的磋商并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并於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计划。根据《货物贸易协议》规定,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货物关税,将视乎货物类别及成员国的发展程度,在2012年之前完成降税计划。至於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的开放方面,中国与东盟正进行磋商,现阶段尚未签订协议。

  就黄议员的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我们一直密切监察有关香港与内地和东盟的贸易数据。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降税协议自去年7月实施到目前为止,我们未察觉香港与内地及东盟的转口贸易带有什么重大改变。虽然如此,特区政府正积极研究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议的内容,并密切留意协议对香港的贸易和经济可能产生的长远影响。由於香港并非签署方,我们正与中央政府有关部委了解不同签署方在不同年份就各类货物减免关税的详细资料和日程,以便我们共同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该协议的全面实施可能对香港带来的影响。

(三)特区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国际间自由贸易协议的发展,以及跟香港有密切经贸关系的贸易伙伴商谈和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情况。特区政府目前并未参与其它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我们会继续留意国际间在自由贸易协议方面的发展及对香港的影响。如有需要,我们会考虑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与其他经济体系商讨订立自由贸易协议,以保障和促进香港的对外贸易。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