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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荆广场隆重版升旗仪式改为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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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表示,在金紫荆广场举行,并由警察乐队负责表演的隆重版升旗仪式,四月起由每个月举行三次改为在每个月的一号举行一次。

隆重版升旗仪式一向参照北京武警军乐团于天安门所沿用的模式,从二○○四年六月起,北京的隆重版升旗仪式由每个月的一号、十一号及二十一号一共举行三次,改为在每个月的一号举行一次。

发言人说:「因应是项改变,警队检讨了本港的隆重版升旗仪式在礼仪规定事项、参与观众数量和模式,以及善用资源三方面,决定将金紫荆广场的隆重版升旗仪式的次数,由每月三次改为每月一次,并于四月起生效。」

他呼吁有意参观金紫荆广场隆重版升旗仪式的人士注意这项新安排,而警队将继续与旅游发展局合作,提供优质的服务,支持推广香港旅游事业。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