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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旅馆管理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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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於北角管理一间无牌旅馆,被判罚款八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於去年九月乔装顾客,透过订房代理的网址预订北角英皇道一旅馆,该处人员其后由涉案男子带领前往该处所,并发现内有一个客厅、一个洗手间和两个设有住宿设施的房间。

  涉案男子随后被控在没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下管理旅馆,触犯《旅馆业条例》第五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

  他重申,该署不会姑息无牌旅馆,并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旅馆符合标准,并已获发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