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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主席於伦敦会见新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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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考察团今日(四月二十一日)於伦敦会见新闻界,总结前往加拿大、美国及英国进行公共广播服务考察的行程。以下为该委员会主席单仲偕议员的序辞全文:

  本人谨此代表考察团欢迎各位出席这次新闻简报会,为期9天的访问活动亦将以此结束。考察团这次前往加拿大、美国及英国进行考察,目的是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共广播服务的发展。考察团成员包括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3位委员:本人、郑经翰议员、刘慧卿议员,以及1位非委员的议员:吴霭仪议员。

  公共广播服务一直是事务委员会很密切跟进的课题。然而,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发展向来颇为局限。香港电台是香港唯一的公营广播机构,透过辖下7条电台频道,以及在商营电视频道获编配的某些时段,提供服务;除此以外,事务委员会看不到任何有关公共广播服务的实质政策,也看不到这项服务将会如何发展,以符合公众的期望和需求。

  在本年1月,政府成立检讨委员会,探讨在香港的广播市场中,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理据、角色和目的,以及提供上述广播服务所需的资源。事务委员会是立法会辖下负责监察与广播有关的政策和事项的委员会。委员会认为应藉这次机会进行研究,以了解其他地方在这方面的发展和趋势。我们相信,从这次研究收集所得的资料,会帮助我们了解这些地方在推行公共广播方面的经验,以及在设立和资助公共广播系统和架构方面所采用的各种模式。虽然这些国家所考虑的因素及采用的模式各有不同,但这些都是公共广播的基石,当中亦有一些共通元素,可供我们在设计香港的模式时作参考。这些共通元素包括与政府保持一定距离的机制;为公共广播机构的权限提供法律依据;制订保障措施以确保编辑自主;提供稳定的拨款以便制订更妥善的规划;不受商业因素影响等。我们将会根据在这次海外职务访问所获得的考察成果,在本立法年度结束前发表报告,就如何可以在香港推行公共广播服务方面,载列我们的观察所得和建议。我们相信,由於我们从这次访问取得丰富的资料,当检讨委员会在本年10月得出本身的结论时,我们更能够向公众和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我们的看法。

  在过去9天,我们曾造访加拿大、美国及英国的首都。由於得到这些国家的驻港领事和香港特区驻当地的经济及贸易办事处的协助,我们能够与这些国家负责广播事宜的政府部门、规管机构、主要公共广播机构、社区及地方频道、申诉专员、有关广播及新闻自由的压力团体进行讨论,取得丰硕成果。我们曾经会晤的所有机构,都专诚为我们详述他们的工作,提供十分有用的资料,并回应我们就广泛事项提出的问题,我们谨此衷心致谢。

  我们与这些机构会晤时,委员特别希望了解下列事宜:在规管及财政架构下,公共广播机构如何履行其角色;在透过拨款、补助金或牌照费等各种形式取得政府的财政支援,或获得私人赞助及商业广告收益的情况下,它们如何坚守编辑自主。我们亦研究各种确保公帑用得其所的企业管治架构和问责制。在香港,我们只有一家悉数由政府拨款资助的香港电台,因此,我们与这些地方的小型自负盈亏公共广播机构和社区频道会晤时,深刻体会到各式各样的广播机构如何透过多元化服务来照顾社会的利益。

  这些国家的广播业界敬业乐业、恪守专业精神,并主动致力检讨,作出转变,以迎接业界面临的种种挑战,同时推动高质素的本地制作。他们令考察团留下深刻印象。数码化是我们特别关注的范畴。我们亦探讨了为小众和弱势社群提供的服务。



2006年4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