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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使用情况和普及程度按年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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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四月十八日)宣布开始进行「2006年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使用情况和普及程度按年统计调查」。

这项统计调查旨在搜集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使用情况和普及程度的资料,作为厘定香港未来资讯科技发展策略的参考。

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有关机构的一般资料、个人电脑的应用、互联网的应用、网站的应用、电子商业和电子贸易、资讯科技项目的财政预算、资讯科技保安、及无线及流动服务和技术的应用。  

这项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第IIIA部进行,并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於2001年3月2日所刊登的第1271号政府公告上宣布。条例规定,政府统计处对个别机构单位的资料必须严加保密,日后只发表整体性而不会显示个别机构单位的资料。

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呼吁所有获选参与上述统计调查的机构的管理人员,在2006年5月18日或之前把问卷填妥并寄回政府统计处,以履行社会责任。

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职员将到访获选参与上述统计调查的机构,协助填报问卷。他们当值时均携有政府雇员身份证及进行这项统计调查的证明书,可供查阅。

有关这项统计调查的任何查询,可致电政府统计处科技统计组,电话号码:3579 8510。



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