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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四月十一日)在两铁合并的记者会上发言全文:
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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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虑以哪一种方式去进行两铁合并的时候,我们的大前提是:一方面能够体现以上廖局长提及两铁合并可为社会带来的好处,而同时又可以平衡各方面,包括拥有九铁资产的香港市民、两铁乘客、两铁员工、地铁股东等的利益。
基於以上的考虑因素,政府和地铁公司皆同意以「服务经营权」的形式进行两铁合并是最适当的做法。
我们建议,在「服务经营权」的安排下,九铁公司将会给予地铁公司「服务经营权」,去营运九铁现有和未来的铁路,以及九铁其他有关运输的服务。在合并后,地铁会维持上市公司的地位,而合并后有关专营权将会扩大至包括提供九铁服务。
在「服务经营权」期间,「合并后的公司」会同时负责营运两套已结合的铁路网络,包括负责有关铁路系统的所有维修、改善和更新的工作和费用。
我们建议,「服务经营权」为期五十年,并会与「合并后的公司」的专营权年期一致。
在「服务经营权」安排下,九铁公司会保留对九铁系统的拥有权以及原有的负债。
换言之,在建议方案下,政府并没有出售九铁系统的资产。在「服务经营权」安排终止时,「合并后的公司」有责任向九铁公司交回一个符合当时营运标准的铁路系统。
在此基础上,有关财务安排的重点在於九铁系统预期产生现金流的能力。
财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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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时的建议,九铁公司会从「合并后的公司」获得以下的「服务经营权」费用-
* 在合并生效日,获得一次过42亿5千万元;
* 每年获得7亿5千万元的固定费用;
* 自「服务经营权」安排的第四年起,每年再根据九铁系统的实际收入,按预先同意的比例分账。我们现时建议的比例如下:
- 介乎25亿元以上至50亿元的收入,获得该收入的10%
- 介乎50亿元以上至75亿元的收入,获得该收入的15%
- 超过75亿元以上的部分,获得该收入的35%。
以上的分账形式,既可以令作为拥有九铁的市民大众,在九铁系统的实际收入上升时可以分享到更佳的回报,同时亦可鼓励「合并后的公司」尽力将经营九铁系统的工作做好。现时九铁系统中的多个部分皆是刚建成不久或仍在建造中,在这些部分落成和营运一段时间后,载客量以至整体收入将会逐步上升,届时九铁公司亦可按分账机制获得更高的回报。
物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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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整套建议的一部分,我们会以77亿9千万元向地铁出售物业权益,包括了物业发展权、投资物业以及物业管理业务。当中并不包括发展商向政府缴交的地价。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独立物业估值专业顾问的意见。
由於政府是九铁的单一股东,亦同时是地铁的大股东,这项「服务经营权」的安排须要得到地铁小股东的同意。我们将不会参与有关的投票。
跟下来,由廖局长继续为大家讲解。
完
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