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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留意「疫苗气泡」下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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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早前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下的指明及指示刊宪,维持以「疫苗气泡」为基础,让餐饮处所继续以一种或多种模式运作。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相关指示列明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者在接种一剂新冠疫苗后十四天,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政府发言人表示,就「疫苗气泡」下餐饮处所各项放宽社交距离措施而言,一般人士接种两剂新冠疫苗后十四天会被视为完成疫苗接种;而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者在接种一剂新冠疫苗后十四天,便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其纸本及电子疫苗接种纪录亦会有特别安排反映有关情况。

  有见及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发,供处所负责人核实顾客接种疫苗或检测结果二维码真伪的「验证二维码扫描器」亦已在Apple应用程式商店及华为应用程式商店推出更新版本,并将于稍后在Google的应用程式商店推出更新版本。为协助相关餐饮处所负责人使用「验证二维码扫描器」,扫描政府发出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及电子检测纪录上的二维码,以确定纪录的真确性,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将于稍后该署的「疫苗气泡」专题网页(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上载示范影片,供处所负责人参考。

  发言人另提醒,根据《规例》现行的指明及指示,餐饮处所负责人如确保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可选择采用D类运作模式;如选择采用B类运作模式,餐饮处所负责人亦可以员工完成接种新冠疫苗作为替代措施,代替有关员工须以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每十四天进行一次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的要求。

  业界和公众人士如欲了解「疫苗气泡」下餐饮处所的运作模式及其他操作细节,除可浏览专题网页外,亦可致电2868 0000查询。食环署亦会因应《规例》的最新指示适时更新专题网页,包括常用问答等资讯。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及员工切勿松懈,继续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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