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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非公屋、非综援住户生活津贴五月底截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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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二○二一年项目)将于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截止申请,合资格的住户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递交申请,才可申领津贴。
 
  项目于一月四日推出,旨在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4,500元、二人住户9,000元、三人住户12,500元、四人住户14,500元及五人或以上住户15,500元。
 
  受惠住户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商业大厦或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社会房屋;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由非政府机构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或居住于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以及每月入息须不超过指定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商业大厦或社会房屋的住户的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上限。指定入息限额和租金上限如下∶
 
住户人数 住户入息限额(元) 住户租金上限(元)
(如适用)
 
1 15,100 7,550
2 22,000 11,000
3 26,800 13,400
4 33,500 16,750
5 36,900 18,450
6或以上 40,800 20,400
       
  秘书处已向曾受惠于二○二○年七月二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推行的首轮项目(二○二○年项目)的合资格住户(旧申请住户)发出确认符合受惠资格通知信。如旧申请住户仍然符合二○二一年项目的受惠资格,只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填妥夹附于通知信的回条及附录(如适用),并交回曾协助有关住户处理二○二○年项目的申请的服务单位或秘书处以确认资格。在核实住户的受惠资格后,秘书处会发出核实资格结果通知信,并向合资格的申请住户按其于二○二○年项目时所选择领取津贴的方式(即以银行转帐或抬头支票)安排发放津贴。
 
  如旧申请住户的情况有变(例如有合资格的新成员及/或需转换指定的申请人),他们仍须填妥回条并寄回秘书处,秘书处会把住户的资料转交相关服务单位以联络该住户递交另一份专用申请表(即表格1)。
 
  新申请住户可以邮寄方式或亲身把申请表(即表格2)连同所有所需文件副本交到就近居住地区协助推行项目的服务单位。如所有住户成员均为60岁或以上长者的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24岁或以下青年的住户或无家者,可分别到长者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或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为五月三十一日。申请表及项目简介可于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载。鉴于部分服务单位或会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调整其服务时间,秘书处建议申请人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欲前往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请先致电查询单位的服务时间,服务单位或会要求申请人先进行预约。
 
  秘书处及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申请,包括核实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申请进行家访/入息审查。在审批申请后,秘书处会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信,并会向合资格的住户以银行转帐或抬头支票方式发放津贴。
 
  有关二○二一年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如有查询,可致电项目的查询热线2180 6666或联络协助推行项目的220个服务单位。
 
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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