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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危险品法例修订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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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安全空运危险品最新规定的法例修订建议将于星期五(五月七日)刊登宪报,并于五月十二日提交立法会。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五日)指出,《2021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附表16)令》及《2021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修订)规例》旨在把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有关规定载于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技术指令》)的新版本(即二○二一至二○二二年版)。

  新版本《技术指令》的主要修订包括︰

(一)飞机经营人、付运人及货运代理人所雇用员工的危险品培训要求,由现行以分类为本模式改为以能力为本模式,目的是通过提供重点培训以训练称职的员工;以及

(二)空运危险品的一些技术规定,包括某些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和标签作出修改,例如修订锂电池标记的尺寸;新增指引,以便付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在空运锂电池之前,评估该电池是否损坏或有缺陷;以及新增规定,容许危险品包装容器可印有多于一个已通过设计型号测试的标记。

  发言人说:「我们已就法例的修订建议谘询航空业界,并获业界支持。」

  上述法例修订拟于二○二一年七月二日开始生效。
 
2021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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