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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工作小组与持份者协力为堂食餐饮处所改善换气量或安装空气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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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早前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向餐饮业务发出指示,订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方面须遵守的规定。为顺利落实上述规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组及政府相关部门继续积极与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等持份者合作,致力协助他们顺利履行有关规定,从而保障员工、顾客及公众的健康,并巩固市民对惠顾餐饮处所的信心。

  继四月二十三日与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会面,工作小组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及机电工程署举办网络研讨会,透过支援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的效率促进办公室等渠道邀请一众餐饮业界持份者参与。与会者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坦诚交换意见,并为遵行有关规定作出共同努力。工作小组亦已把一系列业界及注册专门承建商关注的事项编制为常见问答并上载至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ques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而研讨会的视频影片则于稍后经编辑后上载至食环署网页。

  政府发言人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为符合《规例》下对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须遵守的规定,须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食环署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已达到每小时至少六次,或已按实际情况加装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并附以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发出的证明书。截至四月二十六日,共有2 995间餐饮处所已提交网上登记,另有129间餐饮处所在三月十八日前透过自愿申报计划已提交网上申报。食环署亦正整合主题专页,方便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等不同业界持份者浏览及搜寻相关资料,协助完成有关登记安排。

  发言人说:「餐饮处所若未能于限期前完成登记,须向食环署提交延期申请。有关延期申请表格可于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pplication_for_extension_of_time_for_registration_on_air_change_installation_of_air_purifier_in_catering_premises.html)或扫瞄附件中的二维码下载。餐饮处所提交延期申请后,须于食环署回覆中的指定限期内完成登记。期间,已提交申请的食肆须按当时适用的指引维持相关的每日堂食时间时限及每枱人数上限等要求。至于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提交申请不获批、没有按食环署就其完成登记的延期期限作出跟进等个案,食环署会另行处理。新规定生效初期,食环署的工作方向会侧重宣传教育及劝喻,并会密切留意相关情况,适时调整安排。」

  发言人强烈呼吁餐饮业务负责人同心抗疫,并持续严格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个人及公众健康。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34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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