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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日或之前递交地方选区及/或功能界别选民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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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呼吁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地方选区及/或功能界别选民的个人/团体,在现行法定限期五月二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使其登记资料可被纳入二○二一年正式选民登记册,并可以于今年举行的公共选举中投票。
 
  选民登记的指定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市民在提交选民登记申请表格时,请填上电话号码和电邮地址,方便选举事务处在有需要时可更快捷和有效地联络申请人。
 
  填妥的选民登记表格可经下列方法,在法定限期五月二日或之前递交:
  • 邮寄至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选举事务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选举事务处提醒市民尽早寄出有关申请,以免错过法定限期;
  • 电邮至(form@reo.gov.hk)——如以电邮方式递交申请,市民切勿将大量申请表格附载于同一电子邮件并一次过传送至选举事务处电邮帐户,因为相关电邮有机会因档案过大而无法送达。此外,市民经电邮发送登记申请表格后,请留意邮箱是否收到由选举事务处电邮伺服器自动发出的确认通知(见附件),如未有收到确认通知,请重新发送电邮或以其他方式递交申请;或
  • 透过选举事务处电子表格上载平台(www.reo-form.gov.hk)递交申请——如经此方法递交申请,请记下系统发出的申请编号,以方便日后有需要时可以查询其申请状况。

  选举事务处亦会作出特别安排,位于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的办事处,会于法定限期五月二日办公至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以接收由市民亲临递交的申请表格。
 
  另外,选举事务处再次呼吁已登记选民,如收到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查讯信件,必须尽快在今年五月二日的法定限期或之前按信上的指示透过邮寄、传真或电邮回覆,以保留他们的选民登记。
 
  另一方面,立法会正在审议政府于四月十四日提交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当中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界别分组)和立法会功能界别的组成将有主要改动。如《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选举事务处计划在六月作特别安排,为所有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进行选民登记,同时为立法会功能界别中,新符合资格以及受影响的选民处理其选民登记事宜。有关详情和安排,例如适用的选民登记表格,将于稍后公布。市民可以浏览完善选举制度的专题网站(www.cmab.gov.hk/improvement/tc/home/index.html)以参阅有关详情。
 
  巿民如对选民登记事宜有疑问,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亦可随时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查阅他们自己的登记状况及资料。

 
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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