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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小食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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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敦一小食食肆经营者因在露天地方贮存及配制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店铺名为「新利」,位于佐敦南京街4号地下,由今日(四月九日)至四月二十二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亦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在露天地方贮存及配制食物,二○一九年四月及去年八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五百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去年十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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