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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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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开场发言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三月十一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昨天(三月三十日)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已载于会议文件。

  为使议员及公众更易于理解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安排,我们于会议文件亦提供了新选举制度下的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席位分布、产生方法及选民基础。
 
  政府坚定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建立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

  政府会全面配合有关落实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工作。跟进工作有以下三方面:第一是继续进行公众解说,包括在提交本地修订条例草案后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的解说工作。
 
  第二方面的跟进工作是本地立法。今次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内容非常具体。我们需要把这些在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具体内容本地法律化。我们的目标是争取在四月中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第三部分的工作是安排选举。未来将会有三场选举,包括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现在的计划是在今年九月先进行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分组选举,然后到今年十二月举行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明年三月举行行政长官选举。
 
  我们希望条例草案能够在五月底之前完成审议,三读通过,以开展接下来大量的选举筹备工作。

  多谢主席。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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