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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订本港中药材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的谘询工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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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辖下中药组有关修订本港中药材有害残留物限度发表公众谘询文件,就有关修订本港中药材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的建议,邀请中医药业界及公众人士提交意见。谘询为期六个月,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管委会是根据《中医药条例》(《条例》)设立的法定组织,负责实施有关中医及中药的规管措施,其中包括制定中药材(《条例》附表1及2列载的共605种中药材)内的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

  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二○年版)中公布的相关标准已于二○二○年十二月正式实施,管委会辖下中药组成立工作小组,就修订本港中药材有害残留物限度(包括黄曲霉毒素、重金属及有毒元素和农药残留量)及相关执行方案作全面审视和提供意见。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中医药业界代表及专家、化验业界代表等)经讨论后,建议一系列修订、谘询和分阶段实施的措施。中药组经讨论后接纳工作小组建议,并就方案进行六个月业界及公众谘询。

  谘询文件可在管委会网站(www.cmchk.org.hk/pcm/chi/index.html#main_news.htm)下载。

  中医药业界及市民可于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以邮寄(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传真(2319 2664)或电邮(safetylimit@cmchk.org.hksafetylimit@dh.gov.hk),就各项修订建议提交意见。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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