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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香港电台的管治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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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容海恩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于上月公布检讨香港电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专责小组提交的检讨报告。就港台的管治及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对于检讨报告就港台的编辑管理及投诉处理机制、衡量及评估服务表现,以及工作人员管理所提建议,港台的落实计划详情(包括各项建议的落实优次和时间表)为何;
 
(二)商经局有否全面检讨其监管港台的角色及表现,以及该局和港台有否任何高层人员须为港台先前的管治及管理问题负责;商经局日后会如何加强其监管港台的角色;及
 
(三)未来三年,商经局会如何责成广播处长带领港台严格遵守(i)《香港电台约章》(《约章》)(特别是达到《约章》第4段订明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下述目的: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其在香港实施情况的认识;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以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ii)通讯事务管理局有关节目标准的业务守则,以及(iii)港台内部的《节目制作人员守则》;商经局有否计划更新《约章》,以反映本港的最新情况(包括《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实施)?
 
答覆:
 
主席:
 
  就容海恩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我现在综合回应如下:
 
  香港电台(港台)的角色在《香港电台约章》(《约章》)内清楚界定,港台既是政府部门,亦是香港唯一的公共广播机构。《约章》指明港台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香港电台顾问委员会(顾委会)的关系,以及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在规管港台节目内容方面的角色,这三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商经局一直监察港台作为政府部门,有否遵行适用于政府部门的所有规例和规则,包括有关财务管制、人力资源管理、采购事宜和规例。顾委会会就关乎港台节目编辑方针、节目标准及质素的事宜,向广播处长提供意见,以及听取这些事项的投诉报告。此外,港台必须确保其所有节目遵从通讯局发布适用于持牌广播机构的节目标准业务守则,通讯局会按照既定机制,使用一致的标准及程序处理商营及公共广播机构的节目投诉。
 
  因应港台的管理和个别节目近期备受关注,加上港台节目接连被投诉及在过去两年被通讯局裁定有节目违反相关的业务守则,商经局于去年年中成立专责小组,检讨港台的管治及管理。香港电台的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检讨报告)已于今年二月十九日公布,并交港台跟进。商经局及广播处长亦在最近的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就检讨报告的内容与议员交代及讨论。
 
  在跟进的工作上,商经局已经要求港台深入研究及落实检讨报告的建议,订立优先改善项目、行动计划和工作时间表,以全面予以改善及实行,并适时谘询顾委会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事实上,港台已开始落实工作,并且优化编辑管理,订立更清晰编辑流程,以及改善处理投诉机制。就加强编辑管治的建议,港台已引入新的编辑管理机制,由广播处长以及港台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编辑会议,负责确保节目符合《约章》及《节目制作人员守则》的要求,其他建议亦会逐步进行。
 
  港台的角色和功能在《约章》中已清楚阐明。《约章》中订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包括增加市民对「一国兩制」及其在香港实施情况的认識,以及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为加强市民对国民身分的认同感及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港台近期正制作新节目,阐述过去百年的中国近代历史。《香港国安法》颁布以后,港台亦正在制作节目,解说法例的条文内容。未来一年,港台会筹划制作包括介绍大湾区生活、岭南文化、国家风光等的节目,加强培养国民身分认同及对国家文化的认识。
 
  一如全社会,港台及港台员工,都必须遵守所有香港法律。因此我们无需要因为个别新订立的法例而修改《约章》。
 
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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