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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外资公司在港地区总部及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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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统计处于二○二○年进行了一项统计调查,成功访问九千零二十五间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统称外资公司),而未有回应的外资公司约有四百间。在成功访问的外资公司当中,地区总部及地区办事处的数目共有三千九百八十间,较二○一九年的统计调查的数目减少了四十八间。另外,受访外资公司当中,有百分之四计划把部分或全部在港业务,逐步终止或迁离香港,另有百分之二十一未能肯定其在港业务计划。有商界人士忧虑此情况会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二○二○年的统计调查未被点算但在前一年曾被点算的地区总部/地区辧事处的数目;是否知悉,它们(i)母公司的所在地、(ii)从事的行业,以及(iii)是否已终止在港业务(如已终止,原因为何);
 
(二)会否主动采取措施,挽留正计划或可能计划终止在港业务的外资公司;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会否采取新措施,吸引跨国公司来港设立地区总部;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公司按年统计调查」由投资推广署及政府统计处联合进行。二○二○年的统计调查共点算九千零二十五间驻港公司,约四百间公司则没有回应,比率与往年大致相同。
 
  该四百间公司曾参与二○一九年统计调查,部分拒绝参与二○二○年的统计调查,部分则在调查期间未能成功联络。政府无法从这些未能成功联络的公司得知,当中有多少已经结束其在港业务。事实上,这些公司可能因为更改地址而未能成功接触。
 
  这约四百间公司当中,一百三十五间在二○一九年的统计调查中是驻港地区总部或地区办事处。根据二○一九年统计调查的资料,这一百三十五间公司的母公司分布在不同国家,包括法国、德国、日本、中国内地、英国和美国等。至于这一百三十五间公司在香港的业务范围,主要是金融及银行业、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业和专业、商用及教育服务业。
 
(二)投资推广署为曾获其协助的企业及其他已在香港设立业务的主要海外和内地企业提供后续支援服务,这是投资推广工作的重要一环,旨在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协助他们把握在香港拓展业务及创造职位的机会。
 
  投资推广署设有专责队伍为海外及内地企业加强后续支援服务。该队伍已制订有系统的计划,有序地接触企业,包括与其主要人员进行策略性商谈,协助他们研究和评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创新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新增长领域及机遇。
 
  投资推广署的后续支援计划亦包括与这些企业客户的总部举行会议,以展示香港致力支援外来投资者,维持这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港营商的信心。
 
  尽管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导致各地实施旅游限制,投资推广署继续透过虚拟平台与世界各地的资深商界领袖举行会议和圆桌会议,向他们介绍香港最新的营商环境和政府政策。此举有助维持外来企业对香港作为投资和营商地点的兴趣和信心。
 
(三)投资推广署致力推广香港作为投资的首选目的地,并鼓励海外和内地企业在港开展业务,特别是设立地区总部和地区办事处。为此,投资推广署会继续:
 
(i)加强全球投资推广工作,专注把握东南亚国家联盟、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商机;
 
(ii)为在港的海外和内地企业提供更佳的后续支援服务,协助企业扩展业务;以及
 
(iii)专注于重点行业的投资推广,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家族办公室、运输物流业、创新及科技业和创意产业。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挑战,投资推广署一直灵活调整其策略,善用数码平台吸引和协助传统及新兴市场的企业在香港开展业务。此外,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泛大湾区外来投资联络小组」,由投资推广署联同其他大湾区城市的对口单位制订全面的联合外来投资业务建议,加强协同效应。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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