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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爱护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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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由于在疫情下无法外游及大部分文娱康乐设施关闭,不少市民改到郊外游玩。然而,小部分郊游人士欠缺公德心,作出破坏大自然环境的行为,例如随地丢弃可传播疾病的曾使用口罩及其他垃圾、非法驾驶越野电单车令水土流失加剧、为拍照而攀爬林木,以及在非指定地点露营及生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到访郊外的人次,以及在郊外收集到的垃圾量;

(二)过去三年,每年因郊游人士在(i)郊野公园及(ii)其他郊外地方违法而对他们提出检控的宗数分别为何,并按所涉罪行及法庭的判罚(如有)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三年,每年维护郊野公园内设施(例如行山径)的工作所涉开支及人手,以及经复修的总面积/长度为何;及

(四)有何新措施提高郊游人士爱护大自然的意识?

答覆:

主席:

  自从去年疫情以来,不少市民前往郊野公园及其他郊外地方郊游。政府相关部门均已加强在郊野公园及其他郊游热点的巡逻及就违规事项进行执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爱护郊野的信息。

  就姚议员的问题,在谘询相关部门后,政府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前往郊野公园的访客数字及收集到的垃圾数量载于附件的表一。有关部门没有备存郊野公园以外的郊外地方的相关数据。

(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一直致力打击郊野公园内的违规活动,以保护自然环境。过去三年,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的成功检控个案数字分别为724宗(二○一八年)、574宗(二○一九年)及678宗(二○二○年),主要涉及乱抛垃圾、未经准许管有或驾驶单车或车辆、损毁植物、在指定地点以外生火或露营等,违例人士被判罚款100元至2,000元不等,详细资料载于附件的表二。相关部门没有郊野公园以外的郊外地方的相关数据。

(三)维修及保养郊野公园设施(包括行山径、烧烤场及露营场地等)属渔护署日常管理郊野公园工作的一部分,所涉及的人手及开支并没有独立分项数据。除部门人员外,渔护署在过去三年亦有透过聘用非公务员人手在多个郊野公园协助山径维修工作,当中总共涉及约百多人及逾2,000万元。过去三年,郊野公园内共建造及修复了约40.5公里的山径。此外,渔护署亦有在郊野公园进行小型改善工程,例如装设加水站等。

(四)渔护署自二○一五年起已联同环保团体及远足团体展开「自己垃圾 自己带走」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郊野公园装设加水站,以鼓励市民养成良好习惯,在游览郊野公园后带走自己的垃圾及自备水樽等,让市民共同参与保护郊野环境。部门在郊野公园的合适地点悬挂宣传横额及张贴海报、在社交媒体及电台节目呼吁市民郊游时须保持环境卫生,以及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媒体刊登广告以作出相关推广等。

  为尽量减低因疫情以来郊游人士增加而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去年九月至十一月举办「环保行山礼仪运动」,透过与非牟利团体合作,聘请了十多名环保大使于周末期间在一些热门郊游地点(如元朗大棠及青衣自然径等)向市民宣传「山海无痕」的郊游文化,例如「自己垃圾 自己带走」、「自备水樽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胶产品」、「适当弃置口罩」等。自去年九月,环保署亦聘请了约100名「海岸先锋」协助推广海岸清洁,包括在全港50多处岸滩进行定期净滩行动和垃圾调查,以及拍摄宣传教育短片。此外,环境局更透过多个社交平台,例如「海岸清洁」、「大嘥鬼」、「环境运动委员会」等,以及与多个非牟利团体合作,以多方面渠道广泛宣传相关信息。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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