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社署邀请全港十八区放售处所建议以设置福利设施
**********************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政府产业署(产业署)协助下,自二○二○年九月底展开购置私人处所以提供福利设施计划(购置计划)。

  社署今日(二月八日)宣布,业主如在全港十八区任何一区持有可能合适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处所,可向产业署提交放售建议,以供考虑。

  业主亦可继续就早前两批曾公开邀请放售建议的六个地区(即油尖旺区、中西区、北区、深水埗区、湾仔区及葵青区)提交放售建议,已提交的放售建议则无须重新提交。

  拟购置的处所包括商业楼宇/写字楼(核心商业区的甲级写字楼大厦除外)或活化工厦楼宇。产业署网站(www.gpa.gov.hk/chinese/premises/invitation.html)提供有关提交放售建议的详情。
   
  社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会分批评估可能合适的处所,并会首先考虑在二○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或之前经公开邀请及其他途径接获的放售建议。然而,提交放售建议不设截止日期,政府有需要时会再作分批评估。」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二○年六月批准拨款在全港十八区购置私人处所以提供列于附件约160个福利设施,包括幼儿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长者邻舍中心、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办事处等,以助解决福利处所短缺问题。购置计划不包括购置处所作安老院之用。
 
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