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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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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二月四日)出席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后就香港电台(港台)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局长,想问刚才特首提到港台的「罐头刀」和习近平事件,是否正在跟进中?现时跟进的进展如何?另外,特首点名要港台总编辑,即广播处长回应,会否担心这样会干预编采自主,向新闻部施压?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香港电台作为一个新闻机构,与其他新闻机构一样,都必须要于所有新闻报道中(做到)公正、持平,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一视同仁。《约章》(《香港电台约章》)第C段第七条清楚要求,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在编辑自主的范围内,要秉持最高的专业新闻标准。坊间或刚才议员所提到的数个个案,得到很多市民或听众的关注,港台不论作为一个新闻机构或公共广播机构,都必须要作出回应。我亦看到它(港台)就相关事件有一些回应,甚至作出一些改正和道歉。

  这方面而言,我们对港台的要求是,如果出现投诉,必须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确性。如果(港台)能够秉持我刚才所说的两个原则,即新闻机构或公共广播机构(应有)的原则,能够正确和持平地报道事实,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向公众解释,无愧无惧;但如果在处理这些个案中,确切有错误、不足或需要改善的地方,则必须有责任作出改善、改进和道歉。这一直都是我们秉持的原则。当然,所有广播机构,包括港台在内,都受到通讯局(通讯事务管理局)的监察。若然接获投诉,(通讯局)会一如以往处理。很多时候就报道上的情况,按照《约章》,港台应该可以自己处理这方面的调查,正如刚才特首提到,广播处长作为总编辑,应该承担这些责任。

记者:就「罐头刀」事件,政府自己亦承认有两成的罐头不是拉罐,报道的错处出在哪里?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作为一个广播机构或政府部门,它必须就不同的意见或投诉作出调查,并作出回应,我相信这方面是很清楚明显的,尤其是我刚才提到港台作为一个公共广播机构,《约章》要求它秉承最高的专业标准,我相信港台亦应该确切做到这件事。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49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