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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立法会答问会开场发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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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二月四日)上午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的开场发言:
 
立法会主席、各位议员:
 
  今天是我在二○二一年首次出席立法会会议,我在此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我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一次以行政长官身分出席立法会答问会时已表明,我十分重视行政立法关系。《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和立法机关各自的职权,我尊重立法会的角色,亦认同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察是良好管治的重要一环。在本届政府余下一年多的任期,我期盼回复正常运作的立法会可以发挥制衡、监督和配合的作用,让我们可以在香港面对极严峻挑战时,砥砺前行,重新出发,为经济注入动力,为香港市民做实事。
 
  我感谢立法会在上月二十二日通过了二○二○年《施政报告》的致谢议案,但我更留意的是在一连三天的辩论中,议员就广泛的政策范畴发表了很多务实的意见。此外,我留意到内会主席李慧琼议员在最近多次与政务司司长的每周会议上,都如实反映了部分议员对政府表现的意见,包括个别局长回答议员口头质询时内容太冗长、给事务委员会讨论的文件出得太迟、出席财务委员会或工务小组会议的个别官员回答提问太虚。我时常观看立法会各会议的直播,对议员反映的上述问题有一定的同感。我已要求政务司司长作出提点、跟进改善和监督成效。
 
  尽管议员有一定的抱怨,但过去三个月,我们所看到的是仍在疫情持续下,议员有效地议事论事,处理政府建议。我很高兴得悉在对经济和就业甚为重要的工务工程方面,工务小组已完成审议涉及总承担额约970亿元的拨款申请,包括24个新工程计划和一项追加拨款,以及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整体拨款。当中15个涉及约380亿元的新工程计划及约240亿元的整体拨款已获财务委员会批准,让工程可以即时上马,为本港建造业和相关行业注入动力。
 
  至于在政府的人事编制建议方面,我们充分接纳议员的意见,经完成审视后,决定在本立法年度,我们只会提交一个司法机构上诉庭法官的常额职位,其他首长级常额职位会转为有时限的编外职位或甚至是暂时撤回,即具体建议开设20个首长级编外职位,以及保留或重新开设10个首长级编外职位。我希望经修订的建议能得到各位议员的支持。
 
  我在回答议员提问前,想集中回应本会议员在过去一段日子已有一定共识的立法建议,部分议员在与我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见面时亦再次提出这些建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明确立法会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重要职权,特区政府有责任在推动立法工作上,充分考虑议员意见。我今日的回应将包括五项立法工作。
 
(一)立法订明公职人员宣誓要求
 
  指定的公职人员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也是《香港国安法》第六条的要求,符合「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体现爱国爱港者治港的天经地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就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明确对进行宣誓的要求,包括法定的形式、内容及应有的态度等;以及违反誓言须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经完成相关研究后,特区政府认为区议员理应属于须依法宣誓的公职人员,因此会在今次修订法例中,落实区议员须宣誓的要求和相关安排。至于其他公职人员,我们会尽快另行处理。有关的法例草拟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在农历新年后提交草案让立法会审议。
 
(二)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训医生
 
  香港人口急速老化,医护需求与日俱增,公营医疗系统内的医生人手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医管局欠缺医生多达660个,而卫生署专为识别幼儿的特殊需要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医生空缺率竟高达百分之四十,令只有约六成个案,即需要体能测验的小朋友能够在六个月内完成评估的只有六成,其他四成在六个月内都未能完成这智能评估,未能完成评估令到社会福利署没有办法为他们安排学前康复服务,这情况极不理想。
 
  特区政府并没有轻视培育本地人才,过去十多年,两间本地医学院的医科生学额已由原先每年250个增至目前的530个,增幅超过一倍;政府亦正积极考虑在下一个教资会三年拨款期进一步增加医科生学额。但由于训练医生需时、医学院培训容量不能无止境扩张等考虑,我们不能单靠增加本地学额去解决医生人手不足问题。值得指出的是在立法局于一九九五年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前,当时来自英国、澳洲、新西兰、爱尔兰及新加坡等地培训的医生都可在香港获自动注册执业,平均每年在港获自动注册执业的人数当时与本地培训医生比例是1.2比1。换句话说,我们每培训一个本地医生,就同时引入至少一个非本地培训医生,从而增加整体医生供应,丰富香港医务界的人才库。前世卫总干事及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女士、前中大校长及医学院院长李国章教授、港大医学院院长梁卓伟教授等都是长期在港服务的非本地培训医生。
 
  参考了海外经验,特区政府决定在今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在确保医疗质素和纾缓公营医疗系统医生短缺情况的前提下,订立新安排让更多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可以来港执业。经行政会议同意,立法建议主要有三个重点。第一,引入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申请人须是认可非本地医学院的毕业生,并已在当地获取医生注册资格或专科医生资格;第三,所有获批申请人均要在公营医疗系统工作一段较长时间,不可私人执业,以更好地应对公营机构的医生短缺问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将会在明天(二月五日)的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进一步介绍建议立法的框架,我亦已邀请行政会议内两位医生,即李国章教授和林正财医生,协助在社会上的解说工作,争取在公私营系统内的医生支持。
 
(三)立法制定「劏房」租务管制
 
  经过多月来的讨论和研究,「劏房」租务管制工作小组原则上认为政府应就「劏房」租务实施适当规管,以保障基层住户,但亦要小心平衡业主的权益。工作小组正争取在三月底前提交报告给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已在刚过去星期一(二月一日)的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了议员对立法建议的意见。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提交考虑了小组建议及议员意见的条例草案。
 
  与此同时,为尽早可保障租客免受业主滥收水费,我已根据《基本法》第七十四条,以书面同意麦美娟议员可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订《水务设施规例》中的部分条文,规定业主只可收回根据规例第46条所缴付的用水费用。我希望此举措亦展示了我尊重立法会的宪制职能和愿意接纳议员的建议。
 
(四)立法加强旧式楼宇消防安全
 
  旧楼的楼宇安全和消防隐患是社会十分关心的议题,我在担任发展局局长期间亦推出不同政策措施针对楼宇失修问题,例如「楼宇更新大行动」等。在提升旧楼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条例》)在二○○七年实施,规定一九八七年或之前建成的综合用途及住宅楼宇,必须提升至切合现代要求的防火保障。过去十多年,消防处和屋宇署努力执法,亦为旧楼业主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援,包括动用55亿元设立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但由于旧楼业主的特质和管理、组织能力的局限,仍然有不少楼宇,例如属「三无」大厦,有待完成《条例》的要求。到目前为止,消防处和屋宇署已完成巡查近10 000幢目标楼宇并发出合共超过28万张「消防安全指示」,有约六成的「消防安全指示」仍有待遵办或跟进。
 
  借鉴了屋宇署进行楼宇安全工作的经验,政府认同有需要完善目前的法律框架,并接纳议员的建议,考虑修订《条例》,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代没有能力符合《条例》要求的旧式楼宇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完成后向他们收回有关费用。但我必须强调,提升消防安全的工程和拆除有安全隐患的非法构筑物在性质上有分别,我们会参考现行《建筑物条例》下类似的机制和实施情况,并尽力解决当中的法律和执行问题。保安局局长会亲自督导有关立法工作,期望在今年下半年进行公众谘询,从而制订合适的机制,修改法例以授权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工作。
 
(五)立法打击各类侵犯个人私隐和散播仇恨及歧视性言论、虚假信息等行为
 
  科技急速发展一方面为市民带来方便,另一方面亦衍生或加剧了不少侵犯个人私隐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过去两年,社会动荡及新冠肺炎肆虐期间,我们见到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充斥着「起底」、发表仇恨及歧视性言论或发布假新闻等问题。事实上,这些现象不是香港独有,世界各地政府近年纷纷以立法或行政手段应对相关问题。由于议题牵涉甚广,也有一定的敏感性, 我们会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的经验和处理方法,难以在短期内提出全面的立法建议,但我们会先处理较为迫切的侵犯个人私隐行为,即所谓「起底」行为。
 
  正如私隐专员上星期强调,「起底」有如将个人资料武器化,不可忽视,她亦引用法庭判决指出「起底」对当事人的影响深远。我们会从执法及修例两方面着手去处理「起底」问题。在执法方面,私隐公署自二○一九年六月起已将超过1 460宗涉嫌违反《私隐条例》的个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私隐公署亦将57宗涉嫌违反禁制令的「起底」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在修例方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与私隐公署积极推进修订《私隐条例》的工作,包括将「起底」有关的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网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内容,及赋予专员刑事调查及提出检控的权力等。私隐公署上星期公布的问卷调查,指至少三分之二受访者对修订《私隐条例》表示支持。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目标是争取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完成修例的草拟工作并提交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另一项与保障私隐有关的就是公共登记册的使用。现时,各政府相关部门所管持的公共登记册已设立多年,可供查册的原因和目的各有不同,但主要都是希望方便市民和服务使用者作一些特定用途,如买卖楼宇、买卖车辆或公司转让等。随着社会对保障个人私隐的高度关注,再加上近年出现不少利用查册获取市民个人资料而进行「起底」的行为,政府各相关部门正重新检视其管持的公共登记册的法律规定和行政安排,做好平衡各方利益,并视乎需要作出调整,甚至稍后进行法例修订,以确保查册目的达到的同时,更好地保障市民的个人私隐。
 
结语
 
  主席,各位议员,我今日一口气汇报了五项涉及不同政策范畴的重要立法工作,当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后,议员将须进行相当繁重的审议工作。我会要求各相关同事全力配合立法会,让这些具宪制重要性或关乎民生的条例草案能适时获得通过。
 
  下星期五(二月十二日)便是大年初一,我藉此机会谨祝大家在辛丑牛年,事事顺遂,身体健康,亦再次呼吁所有市民减少聚会,在比较平静的环境下,度过一个不一样的农历新年,大家同心协力,尽快走出「疫」境,迎来健康和朝气勃勃的新一年。
 
  多谢大家。
 
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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