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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保护港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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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答覆:
 
问题:
 
  近月美国政府多次对内地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某些官员、机构及企业实施制裁。因应有国家推行单边主义,中国商务部于上月九日公布并即日实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当中规定:若有外国的法律与措施禁止或限制中国公民或组织,与第三国及其公民或组织进行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而该等法律与措施被确认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商务部可以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其合法权益受到该等法律与措施侵害的中国公民或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执行该等法律与措施的当事人索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香港有否法例,规定香港居民及在港营运的企业和组织不得承认损害香港居民、企业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外国法律与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设立机制,让香港市民、企业及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外国法律与措施侵害时提起诉讼;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
 
  就黄定光议员的提问我们已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今天商经局的副局长也在席。就问题各方面我们的综合回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建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社会乱局,市民回复正常生活,香港重回发展的道路。
 
  有国家别有用心,肆意诋譭攻击《香港国安法》,企图动摇香港的宪制秩序,无视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美国上届政府更以此为借口,企图透过所谓「制裁」胁迫特区政府背弃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通过扰乱香港的秩序来阻碍国家发展的进程,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法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手法拙劣,行径荒诞,特区政府对此已多次予以严厉谴责。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有关的霸凌行为,我们亦绝对不会受到恫吓。自去年十一月起,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规定,所有由香港出口往美国的产品,来源地标记不能再标示为「香港」,而必须标示为「中国」。美国单方面、不负责任地试图通过新规定削弱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获国家透过《基本法》赋予的单独关税区地位,做法野蛮,亦混淆市场,破坏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亦违反世界贸易组织(世贸)规则。由于美国一意孤行,无意透过磋商解决争端,特区政府已按世贸解决争端机制,要求争端解决委员会成立专家组审议争端,以全力维护香港的合法利益。
 
  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外国政府单方面实施所谓「制裁」不符国际法,在香港亦没有法律效力,不会对本港机构构成任何本地法律责任。事实上,所谓的制裁措施除了暴露美方的虚伪和霸凌行为外,不会对香港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的地位构成任何影响,更加不会动摇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决心。
 
  自从《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金融系统表现强韧,金融市场有序运作。联系汇率制度及各个环节运作良好,港元汇价稳定并偏向强方兑换保证水平,自二○二○年六月以来有接近500亿美元的资金净流入港元体系,反映投资者对香港金融市场持续的信心。香港证券市场市值在二○二○年创下47.5万亿元的历史新高;每日平均成交额达1,295亿元,较二○一九年上升49%;今年至今每日的成交亦超过1,800亿元,可见市场在重重挑战下仍能保持韧性和稳定性。贸易方面,受惠于内地经济增强,以及多个主要市场的进口需求逐渐恢复,香港整体货物出口表现在去年第四季亦有所改善,商品整体出口货值上升5.5%。《香港国安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经营环境,让经济可持续发展。
 
  特区政府有坚定的决心与能力,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及金融安全,令投资者可以安心在香港营运。香港同时拥有「一国之利、两制之便」,在国家的支持下,可抓紧粤港澳大湾区和内地持续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机遇,作为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的地位不会因为别国妄为而改变。
 
  接下来我会与同事一同回答议员的提问。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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