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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专员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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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金融管理专员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维持不变,仍为1.0%。
 
  金融管理专员余伟文表示:「香港经济环境仍处于极度不明朗的状况,因此现阶段适宜将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维持不变,并继续观察未来几季的情况。」
 
  有关逆周期缓冲资本决定的详情载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发给认可机构的「逆周期缓冲资本公布」
 
背景
 
  金融管理专员在定出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时,已考虑多项定量指标及定性资讯,包括「缓冲资本参考指引」(为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提供指引的衡量标准,是根据信贷与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相对其长期趋势的差距,以及住宅物业价格与租金比率相对其长期趋势的差距而编制)。根据二○二○年第三季数据计算的最新缓冲资本参考指引,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应为2.5%。根据所有可得数据作出的预测显示,在取得二○二○年第四季所有相关数据后,缓冲资本参考指引很大可能反映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会低于此水平。缓冲资本参考指引在目前情况下将较为波动。
 
  顾名思义,缓冲资本参考指引仅为决定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提供「指引」,而厘定香港适用的司法管辖区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并非机械式的过程。除了缓冲资本参考指引外,金融管理专员亦检视了其他参考指标。从这些来源得到的资讯均显示,香港经济环境仍处于极度不明朗的状况。金融管理专员认为现阶段较适宜将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维持于1.0%,并继续观察未来几季的情况。
 
  逆周期缓冲资本是《巴塞尔协定三》监管资本架构的重要部分,由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地区在全球各地同时推行。逆周期缓冲资本由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以在信贷增长过度时期提升银行体系抗震能力,让银行体系能够在受压期间抵御甚至吸收冲击,而不是将风险扩大,对经济造成更广泛的影响。
 
  《银行业(资本)规则》订明在香港实施逆周期缓冲资本的权力。该规则赋予金融管理专员权力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适用于个别认可机构的特定逆周期缓冲资本规定,以该认可机构的普通股权一级资本与其总风险加权资产的某个百分比来表示。每间认可机构的逆周期缓冲资本规定,视乎其私人机构信贷风险承担的地域组合分布,以及该等风险承担所在的每个地区的适用逆周期缓冲资本而有所不同。
 
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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