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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在尖沙咀进行联合行动并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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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昨日(一月二十日)与警方在下午及晚上在尖沙咀一带采取联合行动,共巡查了十三间餐饮处所。行动中,食环署于下午在重庆大厦内向一名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及指示(桌子之间的距离或分隔)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并因应举报于晚上巡查了三间被指称在下午六时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有关处所并没有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规例》就餐饮业务发出的现行指示,餐饮业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规定及限制,当中包括每日下午六时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限制在餐饮处所举行的宴会活动人数至20人;餐饮处所内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处所内的顾客数目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百分之五十;禁止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在餐饮处所内除于餐桌饮食外须一直佩戴口罩;桌子与桌子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某种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处所须为进入处所的人士量度体温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此外,餐饮业务负责人亦须在处所入口或当眼的位置展示载有『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的海报。」

  若餐饮业务或表列处所负责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的规定,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而被定额罚款5,000元。此外,在餐饮处所内,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仍会继续加强执法和宣传,并会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确保有关规定得以遵从。发言人提醒有关负责人及市民须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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