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谈指定检疫酒店安排和公务员宣誓(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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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今日想跟大家交代有关指定检疫酒店的安排。外防输入是政府防疫抗疫重要的一环,尤其是目前全球疫情仍然持续严峻,亦出现更具传播力的新变种病毒,因此政府须做好入境防控的把关。「指定检疫酒店计划」是外防输入策略之下的重要措施,有效避免来自外地的旅客在检疫期间与本地社区有直接接触。「指定检疫酒店计划」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正式全面实施。第一批指定酒店共有三十六间,提供约12 000间房间。这批酒店的合约期将于二月十九日完结。
第一轮指定酒店自推出以来至今接近一个月,运作畅顺,酒店的累计入住数字为9 600,最新入住率接近六成。我们于一月五日发信邀请约2 000间持有效酒店或旅馆牌照的酒店申请为第二轮指定检疫酒店,我们总共收到超过七十间酒店申请,这一轮亦有更多较低价的酒店申请。我们评估第二批指定酒店的先决条件是,酒店须符合卫生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防疫要求;其他考虑因素包括房价,就现有的、第一轮的指定酒店而言,酒店在首轮合约期内的表现,例如执行防疫措施的成效、入住率等。
因应政府收紧检疫要求至二十一日并禁止英国和南非的航班到港,我们估计短期内来港人数可能会稍为下降,因此我们在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亦稍为调低需要的房间数目至约10 000间。新一轮的酒店共有三十六间,合约期仍是六十天,即由二月二十日至四月二十日。这三十六间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当中有三十二间为首批指定酒店,另外新加入的酒店有四间,首批的指定酒店有四间退出计划,因此总数仍然是三十六间,房间数目大约有10 000间。
因应市场对不同价格酒店的需求,我们在新一轮的计划中已增加了房价较低的酒店。其中提供五百元或以下房间的酒店由七间增至十一间,房间数目增幅接近一倍,超过2 800间,占第二轮酒店提供房间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比第一轮亦增加了超过1 200间房间。至于一千元或以下的酒店房间占百分之八十三,共有约8 500间房间。所以在10 000间中,有百分之八十三都是一千元或以下的酒店房间。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由二月二十日开始至四月二十日的相关详细资料,大家可从专题网页www.designatedhotel.gov.hk看到。
除了指定检疫酒店之外,其他的外防输入措施还包括核酸检测和指定交通安排。目前所有于机场抵港的人士,抵港后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一般抵港人士在采样后,须等候确认检测阴性结果,才可离开前往指定检疫酒店作强制检疫。
就采样的安排,我们其实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开始,已将采样方法由旅客自行提供的深喉唾液样本,改为由专人采样的「咽喉和鼻腔合并拭子样本」,在样本质素上会比较有保证。自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一月十五日,于机场检测确诊数字为三十八宗。由于需要继续在机场实施入境「检测待行」,即一定要检测结果阴性才能离开的安排,所以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各项病毒检测技术,希望既能有快速而可靠的检测技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能够尽量便利旅客。
自从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政府已委托承办商,利用在机场内设立实验室,为抵港人士所采集的样本进行核酸检测。而相关的测试可以将等候时间大大缩减至约须要在机场逗留约三至四小时,以往一般为七、八小时左右。在完成检测后有阴性结果,所有到达香港当日或之前二十一日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人士,须乘搭政府安排的专车离开机场,前往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二十一天。
对于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二十一天强制检疫的人士,同样须在检疫期间须于指定检疫酒店接受抵港后第十二天检测,以及第十九天或第二十天的检测,即要做两次检测。检测同样是透过专人采样方式进行。自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今,酒店共发现三十八宗确诊个案,其中三十五宗通过第十二天检测发现,有三宗通过第十九天检测发现。
所以整个流程由到达机场,在机场内做检测,得到阴性结果,乘搭指定的交通到达指定的检疫酒店,在检疫期间另外再进行两次检测,确保抵港的旅客在检疫期间不会去到社区内有接触,从而避免病毒流入我们的社区。这就是有关「指定检疫酒店」新一轮的安排,在此多谢酒店业界的全力配合;计划亦在运作上畅顺,相信总结经验后有关的工作会做得更加好。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首先想问问退出了四间和新增的四间分别是哪八间?另外,可否计算到政府最新「包底」金额需要多少?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新一轮的指定检疫酒店那三十六间的名单可以在网上查阅到,在第二轮有四间新增加。另外,第二轮酒店的安排与第一轮一样,酒店转为指定检疫酒店后,基本上它需要清空全间酒店作检疫酒店用途,亦只可以收接受检疫人士;如果酒店没有一个分开的通道,相关的餐饮、餐厅等各项设施都需要关闭,所以都需要面对一定的风险。同时间,因为全球的疫情亦严峻和有改变,所以相关的一些检疫政策和措施可能都会有一些调整。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我们比较难作出预计,究竟抵港人士有多少和需要入住指定检疫酒店的人数。所以我们基本上的计划就是如果该酒店本身的入住率不足,即是在整个合约期内的入住率不足百分之五十,我们就会补贴差额至百分之五十的入住率。这个是以房价的七成或者每间房是600元作为上限来计算,作为补贴。所以第一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是这样安排,第二轮我们亦是沿用这个方法。
现时来说,我们未能够掌握最终在第一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我们需要补贴多少,因为到现在都只是实行了接近一个月,合约期是到二月十九日才完结,在目前来说我们未能够可以知道数额。
记者:第一,想问第一轮的酒店,政府有没有数字说明补贴了多少钱?因为好像有一段时间,入住率都不够五成。还有想知道其实为什么换了这四间酒店出去,接着又放四间进去,是否只是价格问题,还是有些酒店每晚的价格太高,入住的时间或人数不够?另外都想知现时是减少了一些酒店房间,其实现时香港是否有余力将滞留在英国或南非的港人让他们回来,其实都是二十一天,如果他们都是二十一天,会否有机会放他们回来?谢谢。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第二轮指定检疫酒店,我们参考了第一轮的经验,发现一千元以下或特别是五百元以下的需求是比较大,所以我们希望在这方面增加房间数目,而事实上,我们在收到的申请当中,亦多了酒店将定价设在五百元以下,或一千元以下,所以就有这个增加。另外,有几间酒店退出和有酒店加入,其实我们都考虑了整体上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指定酒店不同房价的需求、这些指定酒店本身的分布,还有如果在第一轮已经参加,也会看看它们的入住率、操作的情况各方面。另外,当然每一间酒店都有自己的考虑,考虑了参加第一轮,会否再参加第二轮,也有它们本身的考虑。总的来说,这些因素加起来,就定出了我们现时第二轮的酒店有三十六间,仍然是三十六间,不过有四间增加、有四间退出。另外,在房间数目上,也要到最后整个两个月合约期满后,看看整体上每间酒店的平均入住率是多少,例如现时整体上,最新入住率的数字是接近六成,比较早前为高,所以要到最后才知道,究竟有多少酒店的入住率是不足五成,而根据我们的补贴机制,需要作一个补贴,而事实上,这亦是发挥了补贴机制的作用,因为当初订立这个机制,也是要跟酒店业界一同分担风险。另外,我们亦预计因为检疫措施延长至二十一天,亦影响了回港、到达香港的人数。所以我们在房间数目上,适量地由一万二千间减到一万间。
至于目前在英国或南非,在上机前二十一天曾经在当地停留超过两个小时,就不能够上机的安排,也是一个很严厉的措施,亦是一个逼不得已的措施,因为应对全球疫情,特别是新的变种病毒的情况,所以卫生当局会继续审视疫情和病毒方面的情况,而适时检讨,看看在这些措施的安排上,是否需要作出一些调整,我们明白到这个措施本身对一些香港人的影响。
记者:想问退出的那四间酒店本身的价位属哪部分?它们本身的入住率是多少?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从我手上的资料来看,应该那四间酒店来说,有些价位也是低的,入住率也是高的。但有关酒店的加入和退出,正如我刚才所解释,是有一系列的因素来作考虑,亦包括了酒店自己本身的考虑作决定。
记者:想问退出的四间酒店,他们选择自己退出抑或局方经过考虑后,不和他们再续约?另外,也想跟进公务员宣誓方面,新公务员工会之前有说过因为出声明和宣誓后,预计有些理事没办法再留在政府工作,想知道工会的主席或理事等人是否完全不可能通过签署声明这一关,当局有没有掌握工会的名单?他们的会员会否容易过不到关?另外想知道,之前有说过他们也可以市民身分表达对政策的看法或意见,到底何时为界定为公务员身分?何时界定为市民身分?是否如果他们下班在街上接受访问,没有表达自己是公务员身分,便可以对政策表达意见?可否clarify清楚什么情况下,他们可以表达什么意见?谢谢。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指定检疫酒店方面,我们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与第一轮一样,我们也是和业界商讨,所以我们做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时,我们同样发信邀请有兴趣的酒店参加,跟着我们亦作出了一个检视,我们再与酒店方面一起商讨,最终当然亦要看看个别酒店本身的意愿,以及我们本身去检视不同酒店的优先次序,因为始终申请的酒店数目都是超过我们预计的房间,所以会有一个这样的过程。基本上来说,这个都是我们与业界一起紧密配合商讨,亦是确保我们在新一轮的酒店房间有比较多500元以下的房间,同时间亦要确保我们的指定检疫酒店可以继续符合防疫的要求和能够做到相关的工作和应变等等,所以是这样情况。
有关公务员宣誓方面,我现在回应一下。有关公务员他本身亦有市民的身分,所以市民本身所有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这都受到《基本法》和香港法例的保障,所以这方面是非常清楚亦是我们要去维护的。但同一时间,当我们有公务员身分时,我们的言行当然需要考虑与我们的公务员身分不会存在冲突,特别是如果在一些公开参与的活动或者表达意见时,这一方面就更需要留意。所以,基本上都是按这个原则来处理,你所说的具体情景,我相信亦很难一一细说这个可以,或者那个可以的情况。
第二,有关一个工会本身的情况。工会本身自己怎样处理当然是工会自己的事情,但当中的公务员同事,所有的一件事,就是现时我们提出的要求,是请现职的公务员同事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对特区政府负责。所以我相信每一位公务员同事就着这方面的责任和作出这个承诺,按道理并不困难,因为由加入政府那一刻,公务员本身就应该是理所当然地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对特区政府负责。所以现时我们正在进行有关的工作,我们会以一个月的时间,再看看如果有同事拒绝签署这个声明,我们会再作跟进。
记者:聂局长,你好,关于疫苗,有两个问题想问。第一,现时随着很多外国可能已经开始施打疫苗,其实政府方面有否想过,对一些接种了疫苗的人士进入香港后,还用不用安排酒店检疫,即是可能不用检疫?第二,在疫苗注射方面的工作,想请教有没有一个最新的情况可以update一下?谢谢你。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有关疫苗的工作。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一些抵达香港的人士,如果他们已经接种了疫苗,究竟来到香港后,相关的检疫措施会否有改变或调整,这个问题我们也要问专家,我亦肯定专家去审视时,会考虑有关这方面而作出一些建议,所以我觉得我们要有些耐性,因为都需要检视很多疫苗本身的数据情况和全球不同的卫生组织的经验,然后去审视检疫政策,但这个课题本身需要去检视和需要作出一些建议,让市民可以知道。
另外,有关疫苗接种计划,我们现时密锣紧鼓地去全速进行有关筹备的工作。第一件事,最首要的当然是疫苗的供应,所以在我们所购买的疫苗,我们也和供应商紧密联系,希望能够确定可以供港的时间,这是第一点。第二,有关去批准这个疫苗在香港作紧急使用,我知道今天顾问专家委员会开会去检视有关疫苗的使用,这亦是重要的一步,如果我们能确定疫苗到埗的时间,亦完成有关认可作紧急使用的程序,就可以开始进行接种的工作,所以我们现时仍然争取在一月份内,将相关的筹备工作大致完成,以至可以作好准备,当疫苗来到,亦可以能够去使用时,我们就可以去开展相关工作。相关的筹备工作亦包括四个不同的场景:社区疫苗接种中心、私家诊所或私家医院、外展到一些院舍,和在医管局和卫生署属下的一些门诊,这四个不同途径、场景去接种疫苗的具体安排是怎样,人手配置、相关准备和相关操作的一些守则等等,我们都需要备妥。当然,另一方面亦要做好在整个接种疫苗的流程中,接种疫苗的人士能有序地去做,还有他在接种前要表达知悉情况下的同意,接种疫苗后需要观察十五至三十分钟,看看有没有什么反应,所以相关的一些医疗支援等等也需要准备好。另一方面,在疫苗接种开始后要有监察,看看在接种疫苗后会有什么不良反应或特别事情,能够可以监察和作相关的分析和评估,这个监察机制本身亦会在卫生署现有基础之上,再将它强化。所以一系列的这些工作也是有序地、按部就班地、亦是全速地在进行中。
记者:跟进公务员要于一个月做宣誓的工作。想问问其实为什么今次的时间会那么仓促?以往一些牵涉公务员可能规例上的改变都可能会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去做谘询,但今次工会反映了很多意见都没有作出修改,推行得比较急。我想问问是否在背后有些什么原因要这么急要公务员作出宣誓?另外,还想问问如果今次不作出这个宣誓可能会解雇那些公务员,会不会有一个划线,譬如新公务员工会般,它过往可能一些示威或者集会等,会不会用这条规例作出追究或是跟进的工作?另外,就是想问问非公务员合约的宣誓工作会如何处理?多谢。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第一,今次这个工作并不急,相关的议题其实早于二○一九年我知道都已经提出。在去年的七月份,我们都已向立法会的委员会提交了我们的研究结果和建议,亦在过去超过半年时间与相关的公务员团体进行谘询和磋商。我们在去年十月进行了在七月一日或者之后加入政府的新入职同事的签署声明安排,亦在去年十二月把我们(通告的)预览本给几个(中央)评议会看,看看他们的意见,之后才出这个通告。发出这个通告后,相关部门亦会把一些签署声明的安排发放至每一位现职公务员同事,然后有四个星期作出签署,确保整个推行都是有秩序,大家亦都清楚,所以这个并不是急。
第二,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本身来说这个责任其实并不是新事物,每一位加入政府的公务员同事,其实由他加入那一刻已经肩负着这个责任。所以签署声明只不过是一个公开的确认和承诺在这方面的责任和要求,我们会做好在这方面工作。如果拒绝签署声明的公务员,我们都会请他提交拒绝签署声明的原因,随后我们会考虑运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的机制来处理这些个案,让该名公务员离开公务员队伍。
至于你所说的追究的问题,我相信要分开两方面。第一,关于签署声明,我刚才说过,如果拒绝签署声明的话,这个会按《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的机制来处理。如果是牵涉到有一些言行是否违反誓言,这是另一件事。而是否违反誓言,一定是他本身有一些行为令人质疑他违反这个誓言,所以首要处理的是这个不当的行为。这个不当的行为如果是违反了有关的公务员规例,或者《公务员守则》的要求,就会按纪律程序来处理这些不当的行为。当确立了这个不当行为事实上是真的违反了相关的规例时,在考虑惩处时亦会考虑如果他曾经作出宣誓,清晰知道自己需要肩负起这个责任和承诺,而又去违反誓言。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在惩处方面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最后,关于非公务员合约的同事,这方面都会有签署声明的要求,因为都是直接与政府有一个雇佣关系,我们将会在完成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后再作处理,而因为所牵涉的人数相对会少很多。
记者:局长,你好,想问刚才说到有四间酒店退出,有没有住客在合约期完之前仍然入住而未满二十一天,需要转酒店呢?安排会是怎样?会继续住下去直至满二十一天才离开,还是局方会安排一些交通接送他们去转酒店呢?当中涉及多少个住客?还有可否说明新增的四间酒店是哪四间?另外,想问关于公务员宣誓方面,局长今日在立法会开会时说到,公务员不应该随便接受一些反华媒体的访问,你没有正面回应,有议员问到港台或大纪元算不算是反华媒体,你没有正面回应,想问既然你说不应该随便接受访问,政府有没有一个名单或原则,如何定义哪些是反华媒体呢?谢谢。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第一,关于第一轮和第二轮指定检疫酒店,我要今日宣布第二轮的指定检疫酒店计划,就是因为第一轮在二月十九日才完结,我们有一个月时间通知相关酒店,让他们能够有时间作准备,譬如有些预订是跨越了第一轮指定检疫酒店的期限,那些就需要去预订另一间酒店,在这方面,我们跟业界沟通过、商讨过,尽量希望做法能够减少对住客的影响,所以亦是为什么我们在一个月前就提出通知,让大家都好作准备。另外,新增加的四间酒店,你可以在专题网页中找得到。
最后,你那个问题,我今日在立法会的回答是回应议员的一个提问,那个提问也是别人托他问的。那个提问是如果有公务员公开地以公务员身分去接受一个称为反华媒体的访问,究竟有没有问题。我的回应是回答这个问题,这问题是,如果一个公务员以公务员身分公开地去做一个自称为反华媒体的访问,这个究竟有没有问题呢,我觉得这个问题本身其实都很清晰,其实是这样的意思,希望大家不要误会。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8分
香港时间19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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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