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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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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振英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中国、东盟十国等共十五个国家于去年十一月签订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旨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逐步达到百分之九十一的整体关税废除率。财政司司长表示,政府会争取香港成为RCEP生效后第一批加入的经济体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促使香港加入RCEP的具体计划及时间表为何;
 
(二)有否就加入RCEP可为香港带来的机遇及挑战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RCEP缔约国或会为了符合「直接运输」规则以获得关税减免,因而避免经非RCEP缔约国的第三地中转货物,政府有否评估该情况会对香港转口贸易造成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香港是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政府有否计划推动RCEP缔约国的出入口商在香港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一直支持贸易及投资自由化,并积极寻求与海外经济体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以拓展香港的经贸网络,让香港的货物、服务及投资能以较优惠条件进入国际市场,亦协助港商分散市场,促进香港参与区域经济融合。香港至今已与二十个经济体签订八份自贸协定及与三十一个海外经济体签订了二十二份投资协定。香港会继续致力与个别经济体及在区域层面缔结更多相关协定,而在区域层面以言,香港已具备充份条件尽早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中国内地、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十国、澳洲、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共十五个经济体,于去年十一月签署RCEP。该协定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涵盖全球总人口约三成,国内生产总值总和占全球三分一。香港在二○一九年与十五个RCEP成员经济体的贸易总额达七千六百五十五亿美元,占香港贸易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一。
 
  加入RCEP是香港进一步参与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不但有助香港进一步融入区域产业链,以及强化香港与区内成员经济体的经贸与投资联系,带动区内经济增长,亦可让香港货物及企业受惠于协定下有关关税减免、开放市场准入、取消贸易壁垒、简化通关程序等措施,有助降低贸易成本,为香港货物及企业拓展区内市场带来新机遇,并为疫情后全球经济复苏提供重要动力。
             
  正如《行政长官2020年施政报告》中提到,香港是区内的主要的金融和贸易中心及交通枢纽,亦已与RCEP中十三个成员经济体(即中国内地、东盟、澳洲和新西兰)签订了高质素的自贸协定,我们具备足够条件参与RCEP。
 
  特区政府早于二○一八年已在不同层面和场合向各成员经济体表达加入RCEP的意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局长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协定完成文本谈判时,去信予各成员经济体,重申香港加入协定的意愿,并得到正面回应,表示香港可在协定生效后循相关条款商讨加入。商经局局长亦于去年年底协定签署后再次去信予各成员经济体,重申香港加入协定的意愿。政府正积极与RCEP各成员经济体联络,以期尽早就香港加入协定开展讨论,积极争取香港成为协定生效后第一批加入的经济体。
               
(三)根据RCEP下的「直接运输」条款(注一),出口一方必须把货物直接运到进口一方才可享受关税优惠,但有关条文订明货物运经进出口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时,除指定情况外,货物未有经过进一步加工,并保留在第三方海关监管之下,仍可被视为进出口方之间直接运输,并享关税优惠。上述指定情况包括进行装卸、重新包装、储存、其他为保持货物良好状态或将货物运输至进口方的必要物流活动。由于RCEP仍需待成员经济体完成其内部程序后才正式生效,现阶段暂未能评估「直接运输」条款对香港贸易的具体影响。
 
  尽管如此,由于香港已与RCEP中十三个成员经济体签订了自贸协定,相信RCEP下的「直接运输」条款对香港的转口贸易影响有限。
 
  此外,特区政府自二○一五年推行「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计划),为中转香港的货物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及签发《中转确认书》,证明货物在中转香港期间未再加工,以便货物享有中国内地与其他经济体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下提供的关税优惠。现时,「中转易」计划服务范围涵盖十五份由中国内地与其他经济体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当中,除日本外,已包括其余十四个RCEP成员经济体。特区政府会密切留意RCEP的发展,以研究将「中转易」计划的服务范围涵盖RCEP的可行性,为更多中转香港的货物享有相关关税优惠提供便利。
 
(四)鉴于中国内地是RCEP成员中最大的经济体,RCEP有望可为推动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和投资提供有利环境,从而提升区内使用人民币的水平。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中心,一直支持不同类型的跨境和离岸人民币交易活动,香港的离岸人民币金融和外汇市场以及各项互联互通措施,亦为市场参与者进行人民币风险管理和金融投资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和便利的渠道。二○二○年首十一个月经香港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额超过五万七千亿元人民币,较二○一九年同期增长两成。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亦为全球最大,规模超过七千亿元人民币。政府会继续会密切留意RCEP的发展,并致力深化市场的发展,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
 
注一:协定中相关条款的英文原文如下: [the good] has not undergone any further processing in the intermediate Parties or the non-Parties, except for logistics activities such as unloading, reloading, storing, or any other operations necessary to preserve it in good condition or to transport it to the importing Party; and remains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customs authorities in the intermediate Parties or the non-Parties.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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