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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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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一月十二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这几天天气严寒,在此呼吁大家无论出外或在家中都要多穿点衣服;如果在家中使用暖炉,要小心安全;对于家中有长者和邻居有长者的,特别是一些独居长者,希望各位市民要对他们特别关心。
 
  在目前环境下,全港市民最关心的仍然是疫情。过去一个星期,我们看到疫情虽然有很缓慢下降的迹象,但亦出现了一些反覆,难保今日的个案可能比昨日还要多一点,情况是令人担心的。这反覆的疫情除了反映在每日的确诊个案数字上,亦可从确诊个案的性质和出现的环境可见,都是令人担忧的。例如在两方面,我们看到近日的确诊个案在一些我们一直都是严守、希望它不会出现爆发或者感染的环境出现,这包括在医院——先后有联合医院和玛嘉烈医院,目前来说后者是涉及确诊数字比较小的群组;亦再次有安老院舍发现有确诊个案;另外,还有一些很大型的地盘——每次都涉及过千名工友在这些地盘里工作——出现了一些群组爆发。
 
  第二方面令人担心的就是有部分确诊人士每日都为公众提供服务,接触面很广,包括在消防处的救护员和一些小轮的船员、船长,甚至是一些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等。在这情况下,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我知道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已经历了一年的疫情,感到有点沮丧、很疲累,想知究竟何时可以见到曙光,何时可以恢复日常工作、上学,甚至是过关、旅游等;但现时实在并不是放松的时候,因为我们看到全球疫情每日仍在刷新记录地爆发中,已经有超过9 000万宗的确诊个案,死亡数字亦超过190万,有时每日屡创新高,单日全球可以有超过80万宗的确诊个案。在我们视为最高危的地方,譬如英国,大家都看到疫情的蔓延,甚至昨天我留意到英国负责卫生的官员已经警告,未来几周将可能是英国情况最差的时候。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必须继续坚守「外防输入」的政策,对于受这次「外防输入」政策影响滞留在一些地方的市民,我们希望他们能够谅解,这都是为了全港的安全和他们自己的亲戚朋友在香港的安全。至于在「内防扩散」方面,真的需要每位市民的支持,无论是接受强制病毒检测的,要尽快进行这些检测,或是坚守社交距离、减少聚会,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必要的就应该不要再进行一些与自己亲密家人的聚会。一个月后是农历新年,我相信今年农历新年都要在比较平静的环境中度过。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最近见记者时说,他见到疫情在各地扩散,认为这可能是市民开始已经不太接受他们的卫生当局的劝喻,没采取适当的措施。他提醒我们,其实每一个人应该知道他们个人是可以帮助战胜这场疫症的(People need to know that they can personally stop the virus)。在此再次多谢各位市民在过去一年的谅解和配合,亦希望大家继续紧守自己一向在做的防疫措施,我们共同打赢这场疫仗。
 
记者:早晨,想问特首三个问题。第一,50多个民主派上星期因为初选被捕,而所谓戴耀廷提出的「揽炒十步」,其实是他个人提出,亦不是所有被捕的参选人都认同的,亦有人公开说过是不同意「揽炒」,其实你认为这次的拘捕是否合理?另外,如果在人手、场地都有提供过协助的人,会否都有可能被捕?第二,关于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问题,近日有建制派提出BNO的问题,建议持有BNO的话,在一个cut-off date之后就会失去中国籍,要放弃居港权、投票权等等这些香港人本身有的权利,你自己认为这个做法是否可行,会否对社会造成一个很大的冲击?最后,第三个问题,很多民调现时都提出,或者可能大家都感受到,还有很多香港市民对于是否接种疫苗仍然有担心或犹疑,想问政府会否提供例如是一些建制派争取的免隔离或其他诱因去鼓励市民接种?谢谢。
 
行政长官: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警方的拘捕行动,因为已经进入调查阶段,稍后亦会可能提出检控,所以作为行政长官,我不会评论。不过正如我们近日先后出了几份声明反驳外国有些政客,甚至是政府的高级官员,对于这次拘捕行动的谬误说法,我有几个原则性的论点跟大家说明。第一,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人认为只要某些人有一个政治理念,或者他曾经属于采取过某些行动的人,就可以免除受法律制裁,这不是法治精神,亦不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所以第一点需要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在法律之外。第二,很多评论都将这件事件跟他们往日、在过去六个月不断抹黑的国家安全法拉上关系。我们要重申,国安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经过《基本法》第十八条的程序列入了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所以国安法是香港的法律;既是香港法律,当然是有法必依,否则这条法律就形同虚设。第三,我们时常在反驳外国说法时都说过,希望外国社会一方面要尊重每个地方、每个国家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另一方面,我们亦希望他们放低双重标准──往往他们看国家的事务、中国的事务或香港的事务,都是用一套跟他们自己在国家以内采取的立场、态度很不同的标准。我只是说这几点的原则性回应。
 
  第二是国籍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回归之前的讨论亦是令很多市民很关心。由于历史原因,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有一个共识,如果现在有人单方面偏离这个共识,另一方要对此采取一些行动,这亦是理所当然。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并不知道有任何具体方案正在讨论,更不存在特区政府提出了如何应对的措施。不过,笼统来说,当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我们的国家受到外国政府不合理的制裁,我们没理由只坐着而什么也不做,我们也公开说过,我们会配合中央人民政府采取所需要采取的反制措施。我在此再次强调,因为谈这个建议或提出这些意见的是一位建制派、甚至是一位行会成员,我不想大家误会我们在行政会议是讨论过这个议题;行政会议并没有讨论这个议题,正如我刚才所说,特别行政区政府亦没有提出如何去处理BNO作为旅行证件的问题。
 
  第三,我们现时正非常积极去应对,如何令这些研发了的疫苗在香港可以成功地展开接种计划。接种疫苗不但可以保护自己,令自己免受感染,或即使受感染,都不会产生很大的健康问题,亦令整个社会可以更加有机会走出疫情。坊间或科学上有一些说法,指一个地方要有百分之七十的人接种了疫苗,整个社区或社会才能够有免疫力,所以我们会继续做我们需要做的公众教育工作、宣传工作,我们的专家不断出来向大家解释,我们也有一个非常稳妥的机制去认可这些疫苗在香港使用。至于你说如何可以提供诱因,我们不会提供金钱的诱因——除了说是免费,全港市民将会免费获得疫苗的接种。大家亦可以放心,如果那个疫苗是需要接种两针,我们一定会有足够的数量,令到接种了第一针的市民是可以按时顺利地去接种另一针,让他们可以产生免疫力。一定是一个全民免费的疫苗接种计划,但它只能够是自愿。我想去到这个地步,大家都听到太多「强制」这个词语;疫苗的接种,特别是在香港社会,如果采取强制的方式,可能是适得其反,所以是一个自愿、免费的接种计划。我们会不断说明诱因,就是我刚才所说,让整个社会可以早日恢复大家想做的活动;对于出外,我相信可能都会有些帮助,但这个必须视乎我们要去的地方如何看待一个接种了疫苗的人士,还有他来自的地方的整体接种率是怎样,才可能会提出一些比较宽松的通关程序。

记者:想问关于疫苗接种计划,到现时为止有没有进展?有没有说市民何时可以开始接种?是否防疫措施要等到有疫苗时才可以开始放宽?是否意味着农历新年都不会放宽?另外,有意见认为50多名民主派被捕是打压反对声音,你有什么看法?会不会藉此把《宣誓和声明条例》涵盖区议会和推举特首的选委会委员?最后还想问盈富基金说今日开始不会对受制裁的实体进行新的投资,你怎样看这件事?会不会建议撤换盈富基金的管理人?多谢。
 
行政长官:几条性质很不相同的题目,我尽量回答。第一,关于疫苗的最新情况。大家都记得,我们在十二月底公布,已经为在香港可以紧急使用疫苗方面订定了一个法律框架,在这个法律框架内订明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核准一款疫苗作紧急用途──全世界都是用这种「紧急使用」的方法,因为如果用正常程序,就不会是这种程序。事实上,一款这么重要的疫苗只需要少于一年的时间来研发,一方面是科学的进步和我们科学家的成就,但另一方面亦显示真的是没有办法用一个很正常的方法、惯常地用几年时间来做。有了这个法律框架,现时的做法是,我知道今个星期在这个法律框架下成立的一个专家顾问委员会亦会开会,就着特别是我们已经采购了的三款疫苗启动有关认可工作。认可工作起码有两个条件,第一,就是这款疫苗已经被在香港以外的另外一个监管机构核准紧急使用——大家都留意到起码有两款以上的疫苗都在欧美国家被核准作紧急使用,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所购买的疫苗亦已经满足了这个条件;但专家仍然要再检视数据,然后推荐给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行使她的法定权力来核准这款疫苗的使用。
 
  有了可以使用的法律基础,跟着就是供应。这款疫苗在什么时间来到,我们一直的说法是其中一款应该是会在一月,另外一款可能在第一季,第三款就要到下半年。我要求食物及卫生局再与这些供应商商讨,有没有办法当我们已经核准了使用后可以尽快把部分——即是无需一次送来一、两百万剂——先供应给我们为一些优先需要接种的人士进行接种。我虽然未必在病理学上属于优先接种,但我都说过,只要疫苗一到、核准了使用,无论是哪里生产,或是以什么技术生产,我都会第一时间去接受疫苗接种。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由聂德权局长和陈肇始局长共同领导的专家小组做了大量工作,将来如果推行疫苗接种计划,有关应该在什么地方接种、由什么人来安排接种,稍后我们会公布详细情况。
 
  接种疫苗和放宽防疫措施未必有完全直接关系,因为看来疫苗接种要做到全社会或者起码是我刚才所说的七成,可能需要一段长时间。我们一直在社交距离的管制措施都是看着疫情的情况,换句话说是看着确诊数字的趋势。过去两波的疫情,放宽社交距离的措施都是待每日的确诊个案——我说的是本地的确诊个案——能够下跌至单位数字,过往我们两次放宽是由这样开始的。今日我们会不断检视情况,我亦要求相关局长与业界商谈。业界时常都告诉我们,要求我们不要每一次都是「一刀切」,如果有些业界里的个体或单位所有防疫措施都做得很齐全、愿意要员工作检测确定是阴性、亦愿意安装使用「安心出行」,有没有机会在某一些情况下可以局部让它们复业,这些全部我们现在都是检视中。正如最近我们说在未能够全面重开面授课堂的大前提下,亦给了一些灵活性予学校,可以安排逐班或者特别需要应考、准备考试的学生回到学校出席面授课堂,总之学校每日不能超过一个百分比,相信情况是会比较安全。这些去到很细化的,希望能够早日回复到起码一部分的活动,我们都会检视。不过,最重要的是现时还未是这个时候,现时仍然要紧守这些社交距离的措施,而且要严阵以待。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上星期警方的拘捕事件。案件进入了调查阶段,行政长官是不会作出评论;我只能够说,我们每一次这类调查工作都是依法办事,所做的是执法工作,法律上没有说因为政治观点、政治立场,甚至你是否支持某一种看法的立场来作出拘捕行动,最终都是要依法。不过,当然国家安全法清楚说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那四类在香港国安法里清楚厘定的行为,都不能够违反;而国安法的目的亦有三方面,是要防范、制止和惩治,每一方面都是非常重要。至于会否涉及参与的人士,我记得上星期警务处的同事已经说过。
 
  跟着的问题是有关于宣誓。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中有明确、清楚的宣誓要求,昨天我也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进行了监誓,但第一百零四条的宣誓范围是比较狭窄的。现在国安法里的宣誓要求是比较阔的,如第六条的公职人员。香港的法律就着公职人员的解释是很不同的,有的非常阔,有的可能比较窄,所以我们仍在清晰厘定这些公职人员。很简单或以常理来说,你刚才提及两类人士,一类是区议员,一类是选举委员会委员,前者是一种在政治体制内虽然没有政权的组织,但区议会也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后者更加重要,他们肩负选出一位行政长官的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应该是优先被视为公职人员而需要按国安法宣誓。有关法律修订工作将会在我们落实有关《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工作中进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早前都已交代,我希望相关修订条例草案可以尽快交给立法会审议。
 
  最后是一个金融的问题,有关于盈富基金。盈富基金当年是因为特区政府入市买了股票,后来要卖出股票而成立的一个产品。据我了解,盈富基金今日其实是一个市场产品,并不是一个政府行为;这个市场产品有它自己的管理人,这个管理人碍于美国政府的行政命令、针对式地扰乱金融系统来进行很多政治操作,他们要采取这些行为。
 
  你刚才特别提到关于建议撤换一个负责人,这个比较复杂,我不想在这里说。虽然我说它是一个市场产品,不是一个政府行为,但碍于历史原因,它是这样产生出来的,据我所知,金融管理局仍然有少许剩余的影响力是关于(有关委员会的)人事任命。在这里我不可以评论,因为详情必须要由金管局和有关的监督委员会按情况改变。不过,这件事反映出来的亦是另一种的霸权主义,可以突然提出一些行政命令以针对某些国家的公司,然后再要令所有金融机构不能和这些被针对的国家的公司进行交易,是难以令人明白怎么可以由一个重视法治和重视金融稳定的地方提出的。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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