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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全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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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八日)表示,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中涉及柬埔寨的部分将于二月十二日生效,标志着香港与十个东盟成员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将会全面生效,香港企业和服务提供者将可受惠两份协定下十个东盟成员国承诺的所有优惠待遇,大大提高他们在东盟的商机。

  东盟是香港二○一九年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亦是香港二○一八年的第四大服务贸易伙伴。香港与东盟的货物贸易总额在二○一九年达10,180亿元,双方的服务贸易总额在二○一八年则达1,370亿元。

  香港于二○一七年与东盟缔结《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两份协定自二○一九年六月起陆续生效。两份协定涵盖范围全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和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及其他相关范畴,除了为香港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场准入条件,亦有助降低营商门槛、扩大商机,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就柬埔寨而言,对香港原产货物实施的关税将逐步减免。有关减免涵盖香港不同类型的货品,包括珠宝、服装及衣服配件、钟表和时钟及玩具等。香港商号如欲为出口到柬埔寨的香港货物取得上述的优惠关税待遇,须符合有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相关规定,并向工业贸易署(工贸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的机构就其货物申请产地来源证。详情请参阅工贸署发出的相关贸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21/coc2021.html

  在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于柬埔寨将取得市场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广泛的服务界别,包括专业服务、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以及运输服务。这些都是香港具有传统优势或具进一步发展潜力的行业。

  在《投资协定》下,柬埔寨将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柬埔寨亦会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商订的标准,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

  香港至今已和二十个经济体签订了八份《自贸协定》。随着香港与东盟的《自贸协定》全面生效,四份由本届政府签订的《自贸协定》将全部生效。有关的四份《自贸协定》分别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格鲁吉亚、澳洲和十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签订。

  有关两份协定的文本及重点,请浏览工贸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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