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十题: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截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下述资料,
         
(i)强积金计划成员按年龄组别划分的人数、平均每个帐户的累算权益款额,以及强积金帐户的平均全年回报率; 

(ii)强积金计划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持有人数目,以及当中持有人是公务员的帐户数目及百分比;该类帐户所涉款项总额,以及公务员持有的帐户所涉款额及其占总额的百分比; 

(iii)有多少名强积金计划成员自参加有关强积金计划以来一直受聘于同一雇主及其占成员总数的百分比,并按年龄组别及月薪组别列出他们的帐户的平均累算权益款额及平均回报率;该等帐户的供款总额及投资回报总额分别占累算权益总额的百分比;该等成员中的公务员人数;及 

(iv)曾以雇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俗称对冲机制)的强积金帐户数目和所涉款额;该等帐户占强积金帐户总数的百分比;取消对冲机制的立法工作进展及实施时间表;及 

(二)有何新措施(i)使强积金计划管理费进一步降低、(ii)设置更多有回报保障的投资计划,以及(iii)确保雇员不会因投诉其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而遭报复;会否尽快推出强积金权益「全自由行」,使雇员可把其雇主所作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全数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

答覆:
 
主席:
 
  就陆议员提问中的各个部分,经谘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公务员事务局以及劳工及福利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i)在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约有4 459 000人参与强制性公积金 (强积金)计划。计划成员的平均累算权益款额为$246,000。整体的投资回报而言,自二○○○年十二月强积金制度成立以来至二○二○年十一月,扣除收费及开支后,强积金的年率化回报为4.5%,高于同期的1.8%通胀率。
 
  积金局没有备存不同年龄组别的计划成员数目、成员帐户的累算权益款额及相关投资回报的资料。
 
(ii)截至二○二○年十一月,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共有约43 200个,总供款额为25.75亿元。政府和积金局均没有备存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持有人当中属公务员的数目。
 
(iii)计划成员可在受聘于同一雇主期间在不同受托人的强积金计划下持有多于一个帐户。若从帐户层面分析,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则约有90 000个雇员供款帐户是在二○○○年十二月强积金制度成立时已经开立,并持续于同一个计划收取供款。这些帐户的强制性供款产生的累算权益款额平均为$423,000。在这90 000个帐户中,约有30 000个帐户同时收取强制性供款及自愿性供款。该30 000个帐户的累算权益款额平均为$1,015,000。
                 
  除上述以外,积金局没有备存由强积金制度成立至今一直受雇于同一雇主的计划成员数目,亦没有这些帐户持有人的年龄、收入、供款款额、其帐户的投资回报及该帐户持有人是否公务员等资料。
                 
(iv)由二○○一年七月起,积金局每季度会向受托人收集以强积金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申索款额的数据。截至二○二○年六月,抵销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申索总额约为490亿元。积金局没有备存相关帐户数目的资料。
 
  有关于取消强积金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安排方面,政府正全力推展有关的筹备工作,包括草拟法例。取消「对冲」安排涉及不同的政策范畴及复杂的事宜,政府现正全力进行筹备工作,并检视是否有空间让取消「对冲」的方案在落实和执行上较为简化,务求尽早完成草拟法例。政府计划在下一个立法年度向新一届立法会提交草案。
 
(二)政府和积金局一直致力提升强积金在本港整体退休保障制度所发挥的第二支柱成效,包括降低收费。强积金计划的整体基金开支比率占管理资产总额由二○○七年的2.1%下降至二○二○年十一月的1.44%。继于二○一二年推出低收费基金、于二○一七年设有收费管控的「预设投资策略」,以及于二○一九年一站式的强积金基金平台后,政府和积金局正筹备建立「积金易」平台,针对现时强积金计划行政工作分散而成本高昂的问题,把行政工作标准化、精简化和自动化,从而提升营运效率,令收费有下调空间,以及创造无纸张主导的强积金体验。假设「积金易」平台费水平在两年的过渡期内介乎30至40个基点之间,我们预期计划成员须支付的平均计划行政成本可即时降低约30%,整体费用亦会随之降低。我们的目标是最快在二○二二年完成开发平台,让强积金受托人其后分阶段过渡至平台,以便平台最快于约二○二五年全面运作,早日为计划成员带来效益。「积金易」平台一站式处理强积金行政工作,集中计划成员在不同强积金计划、以至不同受托人的资料,将有助整合和分析计划成员的就业和供款等数据,同时亦可便利日后进行全自由行等改革措施。
          
  降低强积金计划的收费亦有助改善计划成员所收到的净投资回报。截至二○二○年十一月,强积金总资产增至一万多亿元,当中超过三成,即约三千六百多亿元为扣除收费后的净投资回报,扣除收费和开支后的年率化回报为4.5%,高于同期的1.8%通胀率,整体而言是非常稳健的增长。现时强积金计划为计划成员提供400多种不同风险及回报组合的基金选择。计划成员可因应个人状况如年龄及承受风险能力,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其中,「预设投资策略」基金旨在分散投资风险,尤其适合缺乏时间或投资知识打理强积金的强积金计划成员。自二○一七年四月实施以来,「预设投资策略」下的核心累积基金和65岁后基金的年率化回报分别为6.3%和4.8%,表现优于通胀及同类型的混合资产基金。
          
  在保障投诉雇主拖欠强积金的雇员方面,当雇员向积金局作出投诉时,每宗个案均会绝对保密;若雇员不希望公开身分,积金局亦会尊重雇员不公开投诉人身分的决定。为保障作出投诉的雇员,除非得到投诉人的同意,积金局并不会在调查过程中向雇主披露投诉来源或投诉人的身分。即使雇员以匿名方式向积金局投诉雇主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积金局仍会受理,并作出调查。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