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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津助机构兴趣班导师补助金计划」(第三期)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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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四日)表示,「社会福利署津助机构兴趣班导师补助金计划」(第三期)(「计划III」)今日开始接受申请,至三月三十一日截止。申请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成功申请计划(第一期)(「计划I」)及/或(第二期)(「计划II」)的兴趣班导师将会收到有关「计划III」的电话短讯通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填妥申请表格,透过邮寄直接递交社署;新申请人须经由相关的津助福利服务单位向社署递交。
   
  「计划III」是「防疫抗疫基金」在二○二○年十二月获通过的措施之一,旨在为成功申请「计划I」及/或「计划II」的兴趣班导师,以及在二○二一年一月至四月期间受聘/曾协议受聘于社署津助机构营办的津助福利服务单位,为服务使用者提供有关艺术、舞蹈、手工、体育等方面训练,因当前疫情持续导致服务暂停而收入受损的每名合资格兴趣班导师,提供一次过7,500元的补助金,以进一步向他们提供支援及纾缓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为他们带来的影响。若有关兴趣班导师已向教育局递交向学校学习/兴趣活动班导师提供纾困资助的申请或已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递交向注册体育教练提供补助金的申请,则无须重复向社署申请。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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