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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水供水新协议加入水价扣减机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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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与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签署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东江水供水的新协议。签署仪式以视像形式举行,水务署署长卢国华亦有出席。
 
  新协议把以往的「统包总额」方式优化为「统包扣减」,按实际东江水取水量而扣减水价。简要而言,新协议继续沿用统包方式,订明每年供水量上限,保证本港有稳定、具弹性和切合实际需要的东江水供应,确保即使遭受百年一遇的旱情下供水仍不受影响。此外,新协议加入扣减水价的机制,每年实际水价的计算会因应实际取水量与供水量上限的差额,乘以单位价格结算扣减款额,再从每年基本水价中扣减。
 
  在「统包扣减」方式下,实际水价会较现行「统包总额」方式便宜。「统包扣减」方式亦回应了市民就东江水供水按量收费的诉求。根据新协议,「统包扣减」方式至少可应用至二○二九年。按二○二一年价格计算,估计在这九年期内的最高节省金额可达3亿2,400万元。
  
  新协议内的水价调整增幅为每年1.33%,反映粤港两地相关消费物价指数和人民币兑港元汇率的变动。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香港经济环境带来的挑战,粤方同意将二○二一年的实际水价冻结在二○二○年水平,以纾缓香港的财政负担。在上述增幅下,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的每年水价分别不多于48亿2,141万元、49亿5,051万元和50亿1,635万元。
 
  此外,黄伟纶透过视像形式与广东省当局举行工作会议,就东江水供水及水质监测的工作交换意见,并感谢粤方多年来为提升东江水水质所进行的各项措施。根据新协议,粤方会维持输港东江水的水质,以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所订的第II类标准,即用作平常饮用的地表水的最高国家标准。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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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与广东省水利厅签署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东江水供水的新协议。图示(左起)水务署署长卢国华、黄伟纶、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麦成章、广东省水利厅调度处处长戎壮强、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及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孟帆在签署仪式后合照。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左三)与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签署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东江水供水的新协议,并举行工作会议,就东江水供水及水质监测的工作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