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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强制检测公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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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彩云(二)邨丰泽楼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表示:「政府早前资助香港大学的跨学科团队进行监测污水中2019冠状病毒量的初期研究,研究发现彩云(二)邨明丽楼及丰泽楼的污水样本检测持续呈阳性,显示可能有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感染的人士身处相关地方。」
  
  「政府已于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强制检测公告,要求在指定期间曾身处明丽楼超过两小时的人士须于十二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接受第二次检测。虽然丰泽楼近期并未出现确诊个案,但政府为了防患未然,在参考专家意见后,决定在第599J章下作出强制检测公告,要求曾在指定期间身处丰泽楼的人士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接受检测。」
  
  「参考近日经验,如受检人士能在检测后收到电话短讯确认其阴性检测结果,能令受检人士安心,亦可方便执法工作。因此,政府已更新适用于强制检测公告的检测途径,当中只包括能于检测后向接受检测者发出电话短讯确认阴性结果的检测途径。政府早前已于明丽楼附近设立流动采样站,稍后亦会在丰泽楼附近增设流动采样站,以便受检人士进行检测。」

  受检人士详情如下:

任何在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期间曾身处黄大仙清水湾道55号彩云(二)邨丰泽楼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住客、访客及工作人员)
 
  受检人士须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接受检测。受检人士若在十二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期间已进行检测,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受检人士可选择以下检测途径:

(一)于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服务(名单及服务对象(如适用)见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于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名单见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三)于121间邮政局、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派发点及时间,以及样本收集点及时间见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四)于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诊所按照医管局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或

(五)自行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

  发言人提醒,于医管局急症室及入院期间接受的检测、使用卫生防护中心派发到相关指明地方的样本瓶,以及不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均不符合上述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

  「受检人士如有病征,应立即求医,按照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不应前往流动采样站及社区检测中心。」

  受检人士须保存载有检测结果的电话短讯通知,并在执法人员要求提供有关该人士进行指明检测的资料时,提供有关电话短讯供其查核。
     
  此外,受检人士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适当个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卫生,以及除为进行指明检测外,尽可能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其居住地点并避免外出。
  
  任何人士就强制检测安排有疑问,可于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致电热线6275 6901查询。受检人士如欲前往个别社区检测中心作检测,可先查询中心的预约情况。社区检测中心热线电话见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info/

  政府会继续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地方并可能受感染人士,并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检测公告。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表示:「政府呼吁所有对身体状况有怀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风险的人士(如曾到访有疫情爆发的地方或曾接触确诊个案)尽快进行检测,以有效地及早识别感染者。食物及卫生局会视乎疫情发展及检测参与率,在有需要时对个别群组作出强制检测公告。」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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