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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重申继续依法羁留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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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重申,该处一直严格按照既定的羁留政策,并在合乎有关法例要求和法院订立的相关法律原则下,羁留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人士或抵港时遭入境处拒绝入境人士。
 
  根据现行的羁留政策,在决定是否羁留时,入境处会就个案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作出考虑,包括该名人士是否曾干犯严重罪行,不予羁留会否对社会构成威胁或带来治安上的风险;是否有机会潜逃或再次干犯罪行等。入境处会继续按照相关的法律原则及现行机制,处理所有羁留个案。同时,该处会继续严格遵守《入境(被羁留者的待遇)令》(香港法例第115E章)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所有被羁留人士均获得妥善的待遇。
 
  入境处留意到昨日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一名被羁留人士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败诉。该名败诉的申请人现时被羁留在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等候遣送离境,其免遣返声请已获裁定不获确立,并正就有关决定提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原讼法庭认为申请人被羁留以等待遣送离境属合法。法庭亦指出,虽然现时积压大量司法覆核许可的案件需时处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并未有不当延误。此外,基于申请人曾多次在港干犯严重刑事罪行包括多次贩毒等,亦多次弃保潜逃及没有依时向入境处报到,法庭认为当局对该人士如获释将有再次潜逃及犯罪的风险,并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评估合理。法庭同时亦指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申请人在羁留期间未能获得适切治疗,最终驳回其申请。
 
  入境处强调,入境处人员一向以专业态度依法执行职务。纵然过去面对部分人士或团体的一些欠缺事实根据的无理指控,入境处人员依然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执法及履行职务。在未来充满挑战的日子,入境处人员会继续无畏无惧,紧守岗位,以维持社会秩序及保障香港市民利益。
 
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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