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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澄清有关订购内地疫苗的网上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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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社交媒体传言指政府订购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苗属于政治决定,并藉此对内地或个别公司进行利益输送,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严正指出,政府采购疫苗完全基于现有科学实据,并以确保为全港市民尽早提供最安全及有效的疫苗为目标。有关传言纯属造谣,造谣者居心叵测并罔顾公众利益,政府对有人针对公共卫生事务散播谣言表示极度遗憾。

  政府早于本年九月公布,将会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为全港市民采购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苗。政府一方面参与由世界卫生组织牵头的新冠疫苗全球获取机制,同时亦直接与个别疫苗制造商签订预先采购协议,以及早获取更多的疫苗供应。签订预先采购协议,目的在于疫苗仍处开发过程当中、尚未取得相关监管当局核准前,及早预订有较大机会成功的疫苗以供应本港市民。

  正如世界卫生组织公开资料显示,新冠疫苗主要分为四种不同技术平台,包括灭活、病毒载体、核酸,以及蛋白质亚单元。政府就上述技术平台及每个技术平台中基本已进入第三期临床研究的候选疫苗,谘询卫生署辖下的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暨疫苗可预防疾病联合科学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载于卫生防护中心网页www.chp.gov.hk/tc/static/24002.html),以及政府的四名防疫抗疫专家顾问的意见。专家认为每个技术平台各有可取之处,亦了解政府应采购来自不同疫苗制造商及不同技术平台的候选疫苗,并采购足够剂量供应最少全港两倍人口,以分散风险并确保有足够的疫苗供应全港市民。

  政府目前预先采购的三款疫苗,研发/制造商分别为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灭活疫苗)、复星医药/德国药厂BioNTech(核酸疫苗),以及阿斯利康(AstraZeneca)/牛津大学(病毒载体疫苗),分别属于三个不同技术平台中,科研技术开发进展及临床研究均属前列的候选疫苗。政府采购有关疫苗是经参考专家就候选疫苗的意见,以及考虑到疫苗的供应量及时间、物流和储存办法等因素后达至的决定。疫苗采购决定完全基于安全、效用、质量及供应,绝对不涉任何政治因素。

  政府发言人强调:「所有疫苗必须先符合相关程序,包括通过第三期临床研究,以及获得当地药物监管当局和本港即将透过紧急立法批准紧急使用,以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质素。由于全球就疫苗的竞争十分激烈,初期供应紧绌,政府一方面争取早日有疫苗送抵本港,并继续与疫苗制造商商讨预先采购协议,另一方面会继续基于最新的科学实证和临床数据,再征询专家意见,敲定疫苗接种计划的具体安排,尽早为市民接种。」

  对于有言论散播虚假消息或企图把公共卫生议题政治化,将会严重打击社会同心合力对抗疫情的团结,政府对此深表遗憾。为加强公众对疫苗的信心,政府会继续加强资讯发放透明度。市民可浏览世界卫生组织及政府网页,以获取正确的疫苗资讯。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