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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澄清错误引述的传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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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就《立场新闻》于十一月二十六日一篇报道的错误引述,作出以下澄清:

  《立场新闻》的相关报道(其声称引用《金融时报》报道)中,指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安法》)的引述,属于失实错误。首席法官并无谈及或评论国安法,亦无谈及其对《基本法》相关条文或法官任命的影响。

  至于《金融时报》原文中,引述首席法官有关三权分立的言论,司法机构指出,首席法官在二○一四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的演辞中作出有关言论时,讲述的是《基本法》下的司法独立。演辞并无谈及内地的情况。

  正如首席法官于九月二十三日的声明中指出,《基本法》载有清晰条文讲述司法独立:

  「《基本法》列出涉及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条文。第四章载有关乎行政长官(第一节)、行政机关(第二节)、立法机关(第三节)和司法机关(第四节)的条文。我们在本文中特别关注与司法机关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载于第一章总则)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第十九条(载于列出中央和香港特区关系的第二章)再次述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第八十五条(载于有关司法机关的第四章第四节)指出: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