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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一步收紧机组人员及其他豁免人士的检测及隔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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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由明日(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进一步收紧获豁免到港检疫的机组人员及其他豁免人士的检测及隔离安排。

  政府发言人表示,鉴于全球疫情日趋严峻,政府已于十一月十四日宣布,即将按防控风险评估全面收紧入境的防控措施。继政府于十一月十七日公布收紧外国领馆及机构人员的检测及隔离安排后,政府由明日(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再进一步收紧机组人员及其他豁免人士的检测及隔离安排。由明日起,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下获得豁免强制检疫的机组人员及其他豁免人士,若经机场抵港,必须遵守若干条件,详情如下:
   
  所有在过去十四天曾到访极高风险地区(即在《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下刊宪指明为极高风险地区名单上的地区)的机组人员:

• 所有机组人员必须于出发来港前48小时内,在拥有ISO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本地机组人员及货机机组人员除外);
• 所有机组人员从机场到港后,必须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于指定地点或采集中心等候检测结果;
• 所有非本地机组人员,包括货机机组人员,在港需于检测完成后于航空公司所安排的酒店自我隔离至得出检测结果,方可登上下一航班执勤;
• 至于所有本地机组人员,于出勤极高风险地区作短暂停留期间,必须于当地以点对点交通前往航空公司于当地安排的指定酒店,并于酒店自我隔离直至下一航班;
• 航空公司必须为其机组人员在港提供点对点的交通安排,禁止机组人员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来往机场(或等候结果的地点)及其下榻的地方;及
• 机组人员如留港超过十二天,须依照指示于来港后第十二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再次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

  过去十四天未曾到访极高风险地区的机组人员:

• 非本地机组人员,如拥有出发来港前48小时内于ISO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须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样本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并于航空公司所安排的酒店自我隔离直至得出检测结果为止,否则必须在指定地点或采集中心等候检测结果;
• 本地机组人员,须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样本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并于家居自我隔离直至得出检测结果;
• 航空公司必须为其机组人员在港提供点对点的交通安排,禁止机组人员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来往机场(或等候结果的地点)及其下榻的地方;及
• 机组人员如留港超过十二天,须依照指示于来港后第十二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再次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
 
  所有在过去十四天曾到访极高风险地区的其他豁免人士(所有机组人员及船员以外的豁免人士):
 
• 必须于出发来港前48小时内,在拥有ISO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
• 从机场来港后必须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于指定地点或采集中心等候检测结果;
• 豁免人士抵港时均会获发样本瓶,他们必须依照指示于来港后第十二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再次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
• 除总领事或同等/较高职级的驻港代表及政府人员外,其余机构人员必须于所属机构安排的地点自我隔离十四天;
• 所属机构须为机构人员提供点对点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过去十四天未曾到访极高风险地区的的其他豁免人士(所有机组人员及船员以外的豁免人士):
 
•  如于出发来港前48小时内,在拥有ISO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须从机场来港后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后方可离去;
•  如于出发来港前48小时内,未有在拥有ISO15189认证或获当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则须从机场来港后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并于指定地点或采集中心等候检测结果;
•  豁免人士抵港时均会获发样本瓶,必须依照指示于来港后第十二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再次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
•  所属机构须为机构人员提供点对点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目前,所有客船及没有在港处理货物装卸的货船的船员换班安排已经暂停,而就来港进行货物装卸的货船的换班船员方面,政府目前已要求船公司安排所有货船船员在登机来港前48小时内,在出发地接受病毒核酸测试,并取得呈阴性的检测结果后方可安排来港,而到港后须再次于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接受病毒核酸测试并等候结果后方可前往登船。如违反上述条件,船员将不获豁免资格,并会被拒绝入境。船舶代理亦须确保船员到港后立刻直接登船,不可在市区停留,及为他们提供点对点交通前往船舶等。详情可参阅政府于七月二十六日发出的新闻公报。
   
  发言人表示,以上措施是继七月中宣布就豁免人士实施的一系列收紧措施后,再次按风险评估收紧豁免条件。发言人强调,有关豁免检疫安排用以维持必须的社会及经济运作,并确保市民生活所需不受影响。按近期经机场抵港的豁免人士每天平均人数计,机组人员是经机场抵港的豁免人士中最大的群组,占约百分之九十三;而抵港的换班船员占约百分之五;至于其他豁免人士,如外国领事及其他政府人员等,只占约百分之二。
   
  他说:「有关措施收紧后,所有从极高风险地区到港的豁免人士均必须接受『检测待行』安排。此外,豁免人士的行程范围只可限于获批准的公务,所属机构必须为豁免人士提供点对点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须于豁免检疫期间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接触,以尽量减低输入个案传入社区的风险。」
   
  他补充:「特区政府一直根据卫生防护中心的风险评估,在『张弛有度』的策略下调整防疫抗疫措施。鉴于疫情有机会急速反弹,政府会继续保持警觉,维持适当的『外防输入』机制,控制疫情传播,同时尽量确保本港社会正常运作。」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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