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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专责小组就审视文凭试历史科试题拟卷机制完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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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二○二○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历史科一道试题出现问题,教育局在二○二○年六月成立专责小组,以了解文凭试的拟题、审题和批核机制,以及二○二○年历史科整个拟卷过程如何落实有关机制,并提出改善建议。专责小组由教育局人员、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代表和考评局委员会前委员(包括一位退休校长和一位大专学者)组成,已完成有关调查,并在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傍晚向考评局委员会讲述调查结果和改善建议,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教育局发言人说:「专责小组经过详细审视,确认考评局已就文凭试拟卷的各个阶段设置一些质素保证措施,亦已向考评局职员提供详细的内部守则和规章。该等措施旨在确保各科审题委员会在拟卷过程中能实践集体负责的原则,避免出现由一人或部分成员主导拟卷过程的情况。」
 
  「要有效落实此等质素保证措施,有赖全体有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严格遵守相关的守则和规章。然而,专责小组发现,导致二○二○年文凭试历史科事件的原因之一,是一位考评局职员在拟卷过程中未有遵守部分考评局的守则和规章,亦没有实施既定的质素保证措施。考评局现行的质素保证措施亦有不足之处,或致未能有效监察拟卷过程。」
 
  发言人表示,专责小组发现在整个拟卷过程的多个阶段,包括拟题前的准备、审题、审核和校对等过程,均发现有关考评局职员未有切实执行考评局文凭试的拟卷守则和规章。例如只将部分在拟题前预备阶段草拟的参考资料和试题拟稿送交审题委员会备悉或讨论、没有向审题委员会提供处理敏感事宜的指引或提醒审题委员会成员须参考该指引,以及未有把在审核和校对阶段收集的意见提交审题委员会或试卷主席备悉和考虑。有关做法令审题委员会在拟卷过程未能有效实践集体负责原则,甚或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和适当处理问题。
 
  发言人表示,专责小组已向考评局提出改善建议,当中包括加强监察质素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透过考评局高层人员的参与、全体审题委员会成员获得拟卷工作的所有会议(包括拟题前的准备会议和审题会议)的资料和在拟卷各个阶段所得的回馈等,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长远确保考试和试题的质素。
 
  发言人表示,教育局将继续与考评局紧密合作,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建议,确保文凭试的课程和评估更紧密配合,以及考评局继续维持其专业考评机构的地位。
 
  专责小组提出的改善建议包括:
 
1. 加强考评局高层人员参与监察质素保证措施的实施工作,设立新的汇报渠道,让审题委员会成员在整个拟卷过程的回馈意见,送交一位或多位考评局的指定高层人员。该指定人员须检视记录在审题会议档案中未能解决的不同意见/争议,并向一个考评局委员会辖下、由考评局高层人员和教育局推荐专家组成的指定委员会汇报,以作适时的跟进处理;

2. 优化考评局内部拟卷手册内有关拟卷工作的所有会议(包括拟题前的准备会议和审题会议)的指引,确保全体审题委员会成员都知悉所有会议的资料,以实践拟卷过程中的集体负责原则;

3. 确保妥善保存和汇报与整个拟卷过程所有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经审题委员会确认作为存档的审题会议摘要、关键议题的讨论和议决的纪录;

4. 确保在拟卷各个阶段所得的回馈,均适当地交予审题委员会在其总结会议上备悉和考虑。在总结会议上,试卷定稿须由审题委员会集体签署通过;

5. 优化审题委员会成员的提名程序,让更多来自学校和专上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士参与;于提名时要求提供获提名人士的资历和证明,并清楚列明委任或不委任获提名人士的原因;以及委任教育局的课程人员担任当然委员;

6. 促进考评局人员的专业发展,让他们掌握拟定优质试题和考试的最新知识和技术、为审题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拟卷人员提供职前简介,让他们了解其角色和职能,并熟习拟卷的各个程序,以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提供专业意见,加强课程和评估之间的配合;

7. 平衡拟卷过程的保密性和透明度,加强审题委员会与课程发展议会和考评局辖下各相关委员会(如科目委员会)的沟通,以确保课程和评估更紧密配合;及

8. 研究专责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是否适用于其他文凭试甲类科目,并与教育局协作,尽快、有效地制订和推行相应的改善措施。
 
  教育局已将专责小组的主要调查结果和建议上载至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attachment/tc/sch-admin/sch-quality-assurance/reports/others/EDB_Task_Force_Findings_And_Recommendations_TC.pdf),让公众参考。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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