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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措施记者会开场发言(附图/短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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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十一月十四日)于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措施的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

  有鉴于全球疫情持续恶化,加上过去两周亦持续在本地有源头不明的新增确诊个案,政府今天召开了专家顾问团会议,以及抗疫督导委员会会议,商讨我们的防疫策略。

  为预防疫情第四波的爆发,政府认为有需要迅速收紧疫情防控措施,以达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目标。以下我会讲解措施的重点。

(一)外防输入

  首先我们先讲讲外防输入。在外防输入方面,鉴于全球疫情发展和严峻程度,我们将会按防控风险评估全面收紧入境的防控措施。我们已于十一月十三日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收紧对抵港人士的检测及检疫安排。现时在中国以外地区的一般到港人士,在抵港后必须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并须遵从「检测待行」的安排,在指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然后在酒店进行十四天的强制检疫。

  此外,所有经机场抵港的豁免人士将须遵从「检测待行」,在指定地点等待阴性结果后方可放行,唯一例外就是并非极高风险地区到港的本地机组人员或于登机前已经取得阴性检测结果的其他豁免人士。而所有从极高风险地区到港的豁免人士都必须接受「检测待行」,即我刚才所讲,一定要在指定地点等待阴性结果方可放行。

  同时,所有豁免人士亦必须由其所属机构安排点对点交通,亦不可以使用同时会服务公众的公共交通工具。为审慎起见,我们亦会同时要求所有曾到访极高风险地区经机场抵港的外国领馆及机构人员,除总领事或同等职级的驻港代表外,于所属机构安排的地点要自我隔离十四天。

  至于陆路口岸,由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豁免人士从陆路口岸抵港时需要持有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方可在入境香港时接受豁免强制检疫。

  如上述人士被发现违反以上的豁免条件,即会被取消豁免资格,并须强制隔离十四天,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一方面,针对近日有同一航班出现多宗确诊个案,我们亦正研究收紧599H章下的熔断机制,降低禁飞航班的门槛,或延长禁飞时间,以提升有关措施的阻吓性,以及减少本地输入个案的数目。

(二)内防扩散—收紧社交距离措施
  
  内防扩散方面,我们的目标是要在社区内尽量减低扩散和感染,所以第一是要收紧社交距离措施。我们亦认为需要迅速收紧疫情防控措施,包括有针对性,我们较早前亦讲过是要有针对性地处理社交距离措施。在第599F章下针对一些不佩戴口罩的聚集活动。有关措施包括以下:

  餐饮处所及酒吧或酒馆的可提供堂食时间将改为上午五时正至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
 
  • 酒吧或酒馆及夜店或夜总会内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其他餐饮业务处所内不得有多于四人同坐一桌;
  • 市民在餐饮业务处所内只可于餐桌而非处所内的其他地方饮食,亦即离开餐桌时(例如在婚宴等场合进行敬酒活动,大家都会站着)不得饮食并必须佩戴口罩;
  • 餐饮业务处所(包括酒吧或酒馆)、夜店或夜总会及泳池的顾客/使用者人数上限为通常座位数目/可容纳人数上限的50%;
  • 市民在室内体育处所及公众溜冰场运动时必须佩戴口罩,除非与另一人保持1.5米距离、有效间隔或进行某些涉及较少身体接触的运动;及
  • 继续维持其他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的规定及限制,包括继续暂停开放卫生风险较高的设施,包括蒸汽浴、桑拿设施及波波池等。

  政府亦会就第599F章下相关条例的指示及指明刊宪,以实施上述措施。而上述措施将会于十一月十六日,即下星期一开始生效,为期十一日,直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即星期四。

  此外,考虑到自昨天起,所有在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非豁免人士需要住在酒店进行强制检疫,同时本地市民在酒店度假(我们一般称为staycation)的聚集活动带来较高的风险,我们亦会研究把旅馆列为第599F章的表列处所,规管在酒店内的聚集。具体而言,所有旅馆营运者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 限制每间旅馆房间人数至四人,除非有关人士来自同一家庭;
  • 要求所有旅馆房间访客必须向旅馆营运者登记个人资料;
  • 确保酒店接受检疫人士与非受检疫人士的房间须分隔于不同楼层;
  • 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受检疫人士于检疫期间离开房间;
  • 以及进行其他卫生防护措施如量体温等。

  政府已经着手准备相关修订工作,会尽快实施上述就旅馆施加的规定,这会是一个法例的修订工作。

  同一时间,卫生署亦会于短时间内收紧于酒店接受检疫人士的探访,以堵截输入个案在社区传播。卫生署将于检疫令内要求所有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在检疫期间不得接受探访。如受检疫人士有需要补充物资或食物,可以由亲友或酒店职员协助摆放于房门外,让受检疫人士在没有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拿取这些物资或食物。于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如需照顾者照顾,亦需首先获得卫生署批准,照顾者并需要同时在酒店内进行检疫,直到检疫期完结。

(三)强制检测

  接下来我想讲讲强制检测。除了社交距离措施外,我们需要加强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做到我们多次说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在社区中我们一定要抑制病毒传播。

  行政会议已于昨日通过《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规例》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让政府可以按疫情发展,透过在宪报刊登公告,强制属某类别或描述的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例子包括有疫情爆发的时候指明处所生活或工作的人士、某特定职业的人士,或已接近完成十四天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当然,我们会密切注视疫情发展,随时在有需要时作出相关的公告。

  此外,《规例》亦赋权政府透过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一段不超过十四日的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如注册医生按临床判断怀疑某人已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可以藉着向该人发出书面指示,要求该人接受检测。

  要接受强制检测的人士,可以按现行机制选择卫生署或合资格的私人化验室的检测服务。为便利公众接受检测,我们亦会进一步简化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的样本派发和收集流程,以便利私人医生为病人安排病毒检测。

  《规例》将于明天,即十一月十五日凌晨零时生效。任何人没有遵从检测公告或检测指示,即属犯罪,并可处定额罚款2000元。该人士亦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及监禁六个月。

  最后,我亦有一些呼吁。各位市民,近日的上呼吸道感染爆发,其实是一个及时的警号,提醒我们抗疫工作一刻都不能够松懈。由于疫情随时有机会反弹,速度和幅度比上一波疫情可以更快和更大,政府会严阵以待,防患未然,在有需要时我们会毫不犹疑地收紧疫情防控措施。

  在个人层面亦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希望市民跟我们一起同心抗疫,所以我呼吁大家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如果发现自己有轻微病征,都要尽快主动求医,接受检测,同时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及个人卫生。多谢。
 
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0时34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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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中)、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左二)、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右二)、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医生(右一),以及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病人安全及风险管理)何婉霞医生(左一)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出席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措施记者会。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中)、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左)及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右)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记者会上介绍《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的有关强制检测的规例。

网上广播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措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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