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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颁布「针对司法人员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的临时禁制令(HCA 18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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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6月以来,香港发生了很多公众活动。遗憾的是,有相当数量的人诉诸暴力,以表达对政府、警察、司法人员及其他持相反观点的人士的不满。
   
  社会动荡也引起了一股普遍的网上文化,以「起底」攻击与自身持相反意见的人士,及政治立场或信念与自身相冲突的人士。自2019年11月以来,警方在各种社交媒体上观察到针对司法人员进行的「起底」活动,而这种活动在最近几个月有所恶化。这些行为对司法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构成滋扰。
   
  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守护者,以寻求维护法治和司法公正,今天向高等法院申请单方面禁制令(HCA 1847/2020–原High Court Intended Action 212/2020),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为:
 
  (a) 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相关人士的情况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司法人员(如《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第92章)第2条所定义)、暂委法官、区域法官、裁判官、审裁处法官、死因裁判官和纪录法院各成员(以下统称为“司法人员”) 及/或其配偶及/或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学校地址、年龄、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任何照片。
   
  (b) 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任何上述人士、及/或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
   
  (c) 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律政司司长寻求此禁制令,以禁制这些「起底」活动。高等法院于2020年10月30日颁发临时禁制令,有效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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