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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提醒餐饮处所经营者及顾客严格遵从防疫规例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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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月二十八日)提醒餐饮处所经营者及从业员,须严格遵从防疫规例,并致力落实政府的防疫措施及公共卫生专家针对关键控制点的各项建议。万圣节将至,食环署已与业界代表沟通,提醒餐饮处所及其顾客须遵行各项社交距离措施,并强烈呼吁他们必须自律。业界代表亦表示会作出全力配合。与此同时,食环署会与警方紧密携手,在本星期的万圣节周末及其前夕,除加强各自的巡查行动,也会积极在多个酒吧区采取联合行动,并会严厉执法,确保有关规定得以遵从,以避免感染个案出现反弹的风险。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况,政府昨日(十月二十七日)公布,继续逐步有序放宽社交距离措施。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就餐饮业务处所发出的最新指示将在十月三十日生效。根据最新指示,处所经营者和从业员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当中包括在凌晨二时至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在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除酒吧/酒馆另有规定外(见第三段),身处餐饮处所内的任何人,除在其内饮食时外,在任何时间须一直佩戴口罩;酒吧/酒馆内不得有多于四人同于一桌,而其他餐饮业务处所内不得有多于六人同于一桌;处所内的顾客数目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75%;桌子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某种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餐饮处所须为进入处所的人士量度体温;以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

  发言人特别强调,为进一步减低市民在酒吧/酒馆及夜店/夜总会不佩戴口罩进行活动时产生的公共卫生风险,新规定要求身处该些处所内的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须一直佩戴口罩,但在其内的餐桌饮食时则除外。若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第599F章的规定,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及警方亦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向没有按规定佩戴口罩者采取执法行动,违者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5,000元)或被派发定额罚款通知书(2,000元)。

  业界代表向政府表示,会全力配合政府的规定与措施并会作出广泛呼吁,除提醒顾客遵行规定,也竭力劝喻他们自律,包括劝告他们在处所外毗邻的公众地方不要聚众,并要佩戴口罩,以保障自身及公众健康。

  政府与公共卫生专家及饮食业界一直就公共卫生专家顾问提出的关键控制点建议保持沟通,并建议食物业处所采取多项措施以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餐饮处所传播的风险。食环署今日就餐饮业务最新指示及建议向业界发信,当中包括以下针对关建控制点的措施:

(一)安排卫生督导员/卫生经理了解食环署有关防疫措施建议的培训资料(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advice_COVID19_FoodPremises.pdf),并在其服务的餐饮处所执行相关建议;
(二)积极参与食环署推出的持牌餐饮处所换气量自愿申报计划,让市民识别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达致专家顾问建议的餐饮处所;
(三)留意顾客在酒吧/酒馆(及夜店/夜总会)内除在其桌子饮食时外,须一直佩戴口罩;
(四)鼓励顾客进入处所前填写业界自行研发的电子健康申报表或政府将会推出的感染风险通知流动应用程式,以协助卫生防护中心追踪紧密接触者的工作;及
(五)采用非接触式付款方式,以减低病毒透过现金交易而传播的风险。

  详情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
ce/CateringBusiness_direction_20201028.html
),当中包括由香港大学袁国勇教授提供的投影片及录影片。

  发言人呼吁餐饮业界前线员工积极参与食环署为特定群组安排的病毒检测服务,网上登记截止日期延至十一月三十日。食肆负责人可于限期前在食环署网站登记自愿性质检测服务,曾经登记并已接受检测的高接触群组亦可再次登记。详情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_test/info
_20200926.html
)。食环署与酒吧业界亦已交换意见,并会采取有效方法以增加酒吧/酒馆业界员工的参与率。

  发言人呼吁餐饮处所负责人及从业员全力落实关键控制点的针对性措施,积极参与为特定群组安排的病毒检测服务,并竭力劝喻顾客配合政府的规定与措施,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员工、顾客及市民大众的安全。市民亦须遵守餐饮业务处所内有关羣组聚集的规定及指示。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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