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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政府土地上的违规展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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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临近今年的国庆日,有市民在各区街上及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以抒发爱国情怀及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国庆日当天把这些国旗全数移除,令他们感到困惑及气愤。他们指出,食环署迅速移除该等展示品,但久久不移除各区「连侬墙」上载有煽动仇恨及分裂社会言论的展示品,有厚此薄彼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2个月,食环署(i)在政府土地上发现违规展示品后,通常跟随的处理程序,以及(ii)移除有关展示品平均所需时间;
 
(二)食环署移除连侬墙上展示品前所跟随的程序,以及自去年六月至今,移除每幅连侬墙上展示品平均所需时间;该程序及时间与移除上述国旗所跟随的程序及所需的时间如何比较;如两者有明显差别,原因为何;及
 
(三)在现行政策下,政府可否宽松处理国庆日相关展示品(特别是国旗等彰显国家主权的展示品),例如在国庆日过后才予以移除;政府会否主动配合彰显国家主权的活动(例如在各区划分指定地点,供市民在国庆日前后合法展示有关展示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周浩鼎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民政事务局、保安局及运输及房屋局,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在政府土地上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涉及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若位处政府土地上的公共地方,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会按既定程序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合力处理有关清理工作,如有需要,会与相关部门按有关地点、实际所需工作及可动用的资源等采取联合行动。对于由个别部门管理的场地/设施,相关部门会视乎情况自行采取行动。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在政府土地上的公共地方未经许可张贴招贴或海报(包括俗称「连侬墙」)的情况,食环署会继续联同相关政府部门透过联合行动清理这些展示品。截至今年十月十八日,相关政府部门已在全港约340个出现未经许可张贴招贴或海报的地点进行联合清理行动。食环署未有备存拆除展示品平均时间的数字。
 
  据食环署记录,在今年国庆日前后,该署并没有在任何地点移除国旗。就近日有传媒报道在深水埗区的移除国旗事件,据路政署表示,该署在十月一日接获警方通知,于深水埗有悬挂旗帜的撑杆以胶索带系于部分路灯及交通指示牌的顶部,可能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路政署遂安排承建商协助移除有关旗帜及撑杆,其后已将有关物品交由警方保管。
 
(三)民政事务总署会与相关政府部门拟定适当程序,让地区/社区团体申请展示横额,以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及国庆日。
 
  就展示国旗而言,行政长官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3(2)条及《区旗及区徽条例》第3(1)条制订《关于展示及使用国旗、国徽及区旗、区徽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第一段和第二段列出一些必须于每日或每个工作日、国庆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及元旦展示国旗及/或区旗的地点。国旗是国家主权的象征,特区政府必须小心选择地点,确保国旗于合适的地方,尊严和体面地升挂。目前,行政长官官邸、礼宾府、特区的口岸管制及检查站、香港国际机场及金紫荆广场每天均展示国旗和区旗。此外,各主要政府建筑物,例如行政长官办公室、行政会议、立法会、政府总部、特区法院、政府部门总部、主要政府综合大楼和公共体育及文化场馆等,以及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医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员会等公营机构,也在每个工作日及三个指定日子展示国旗和区旗。在上述指定日子外,个别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可根据运作需要、实际情况和是否有庄严合适的环境等因素,考虑是否在其他合适地点或日子展示国旗和区旗。现时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在超过350多个地点于上述指定日子展示国旗及区旗。
 
  另一方面,市民若展示国旗,必须遵守《国旗及国徽条例》。法例要求主要包括不得使用破损的国旗,以及不得以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等,并确保国旗在合适的地方和在有尊严和体面的情况下展示。假如展示的地点为公众地方或在政府建筑物内,需要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和遵守有关规定及相关法例要求。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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